我的高一作文
短文稿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精选6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风景是什么?医生说:风景就是定格病人康复时的喜悦;老师说:风景就是定格自己学生成才的欣慰;科学家说:风景就是定格一项新的技术被发明出时的激动……
风景在不同人的眼里也有着不同的定义,而我眼中的风景与众不同。
什么是风景?杜牧说是“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闲适;叶绍翁说是“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情趣;韩愈说是“草木之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的春天…。。然而,这些风景都是可见可观可感的实物,在我眼中这样的风景给予我们的是视觉上的品味。
什么是风景?张海迪告诉我们即使自己不能自理,全身失去知觉却仍自读成才,敢于向命运挑战,有着梦想就是人生的风景,司马迁告诉我们虽然自己幼时丧父,为了著写《史记》曾绞尽脑汁,费尽心血,忍辱负重,但是凭着毅力与追求的目标的动力,谱写完了自己一生的风景画;钱学森告诉我们,为了报效祖国,新中国成立后不怕美国的重重阻挠,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为:“两弹一星”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是我国航天事业中一个亮丽的风景线。在我眼中这些“风景”给予我们的是信念的力量。
什么是风景?王昌龄说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气魄;郑燮说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意志;刘邦说是“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归守四方”的豪迈……然而这些风景不刻意追求看见它们,但同样可用心灵去体会。在我眼中这样的风景给予我们的是精神上的鼓舞,
什么是风景?站起来比倒下去多一次就是风景,也许你已经跌到了100次,但不要气馁,你要征服失败,就第101次站起来吧!我想当你再次挺直腰板面向困难时,就是一场绚丽的风景。安培告诉我们,专心研究,思考问题就是风景,也许他当初混然不知自己怎么能把马车背当成黑板进行演算,也可能忘记了自己为何专注到边跟马车跑边算数的程度,但我相信他成功将题算出的那一刹那,将粉笔像彩虹一样扔出的那一秒,是他人生最得意而自豪的时刻。著名画家米勒告诉我们敢于拼搏,坚持梦想就是风景。他虽幼时家中贫困,条件恶劣,但他从不轻言放弃,忍受艰苦,却画出了许多著作,我想他成功的那一刻是法国艺术界最闪耀的风景……在我眼中这些“风景”给予我们的是成功的方法。
什么是风景?杜甫说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讽刺,岳飞说是“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的凄凉;李商隐说是”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无奈……然而这些“风景”都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是作者们忧国忧民的情怀体现,在我眼中这样的风景给与我们的是无限的感慨……
在我眼中的风景是千姿百态,别具一格的,不同的角度有着不同的韵味,要学会发现并读懂它们,因为存在风景的地方未必需要真心的寻找与品鉴,但,值得人真心寻找与品鉴的地方一定有风景。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窗外的雨濛濛,透着薄薄的雾气,很静。几只小燕子站在栏杆叽叽地闹上两句,雨水在地上的瓷砖块上跳跃,嘀嗒嘀嗒……
我认识她便是自小的事,她慈祥可亲,脸上布满了皱纹,一头饮银发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的,泛着银光。一双澄澈的双眼是她最大的特征,总能传达给别人安慰与鼓励。
她是土生土长的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勤劳的她总把她那个凄清寂寞的家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她总说:“唉呀,人老了,就别麻烦大家了,我自个儿好着呢,天天出去跟大家伙不知道多开心了。”说完我总能“偶然”看到她对着一张老照片抚摸着,无声的泪水落下来了,老人孤独凄清的家静得只有泪水嘀嗒的声。
她是张奶奶,那个曾经对我很好很好的长辈,她在我小时候的童年生活中就是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捉鱼、挖泥鳅一堆幼稚的事都有我和奶奶的声音回荡在田野上。那时秋风吹起,稻谷的海洋里我们静静地躺下,聊聊未来和幼稚的`话题。夜晚吃完饭就拔腿奔到张奶奶家去捉萤火虫,张奶奶手提着小灯,微弱的亮光照在我们脸上,她用她的大手拉住我的小手,手心尽是冷凉,“奶奶,你是不是冷了?我回去拿件衣服给你。”说完就跑了回家,留下张奶奶一个人楞在原地。回到那里时,只看到一个身影坐在大石块上,那背影看起来那么瘦小和孤独,仿佛一叶扁舟遨游于人海,无依无靠,而她的人生也可以说是无依无靠的。
虽不理解她总是说自己开心却偷偷地落泪,但是我也只想给她家的温暖。“奶奶,我给您拿衣服来了。”我走上前道。她笑了笑,摸摸我的头,说:“囡囡,奶奶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说着一边把手上的一块小玉石用绳子系在我手上。那晚,夏虫轻轻吟唱,满天莹光,脚边一片青草,夜色很美,童年时幼小的我不明白奶奶的眼睛为什么黯然而无彩,却闪闪泪花说着一些教导我的话。那夜之后,我再次来到她家门前,屋子变得空落,只留一些家具,却不见了她忙碌在劳动的身影,后来很久才知道,奶奶她去世了,离了人世,也离了我。
唯一留下的只有那块小玉石和她和我曾经待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望窗外的细雨想起了她无声而孤独落寞的泪水,奶奶,是您在想我吗?
回到故乡,坐在她以往乘凉的大树下,我仿佛看到她的笑容,耳边似乎回响着我们溪边捉鱼,夏日里漫步的嬉笑声,如今没了,只残存着她在我生命里的回忆与笑声,奶奶,我也想你了,关于您,我不想只存于回忆中,我们还去捉萤火虫吧,好吗?我不想只收获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但也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记得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了。
几岁的年纪,每天充满着希望,一天的过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点到来,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么重要,可以先放一放,过一会有精力了再做,永远不晚。
那时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还嘎吱嘎吱响的,每当冬天来了,只要一下课,我们都蜂拥而至地来到学校的二楼天台上,因为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学校设计了二楼的像天桥一样的天台,当飘了一夜的雪,空气中散发着冬天的气味的这个时候,最难以压制孩子们爱玩的天性,窗外已经是堆满了皑皑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们哈着热气的嘴角都落下了调皮的雪花宝宝的身影,怎么能没有雪球呢?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小朋友们一点都不怕冷!带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团雪,捏紧,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错了,也没关系,说不定你还可能会多一个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时候的想法总是单纯又美好的,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喜欢谁就和谁玩,不太喜欢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别担心,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每个人会有好朋友,现在想想那时候,没有勾心斗角的时候也没有心怀叵测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单纯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课余时间也是很长但很充实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发生,或许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预想的那么好,但我们也会很开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见了五六岁小朋友写的小诗,读着这些诗,都会发现字里行间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灯》“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回到地面》“要是笑过了头你就会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伤心事”小时候的感觉,总是感觉那么美好,单纯,简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成长,懂事,变得圆滑。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错的。可是也会偶尔怀恋从前,因为年少的时光总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们到了耄耋之年也会怀念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我们现在还很年轻,我们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希望我以后怀恋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记住的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有一位女子,她是凡世间的精灵,胡适称她为“中国一代才女”,冰心说“她很美,很有才气”。是什么她无愧于“才貌双全,聪明伶俐”的才女称号?浓厚的兴趣促使我慢慢走向她、认识她。其实在我看来,她就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为梦想而不懈奋斗的爱国的女子——林徽因。
秋意正浓,枯叶已落满了院子,窗外一棵苍老的柏树似乎被岁月压弯了腰,孤零零的枝头只剩“发白”的绿叶,偶然间还能听到枯叶的沙沙声。
突然,冷清的街头上传来一阵脚步声。是谁?是她,她来了。小草好奇地把头从石砖上探出来,风儿停下来看她,地上的石头也动了起来,似乎在对她表示热烈的欢迎,她每靠近一步,它们就越激动。她手里拿着一本书,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向她那铺满黄叶的院子,走向她那个知识的海洋——书房,又一次沉入书海中。她忘情的访古探今,或悲或喜的低声吟唱,像一个不食烟火的仙女,“在古建筑间穿行,在诗文中游走,漫步于红尘之上”,仿佛世俗尘事皆不存在,泰然自若,与世无争。如若有那么一个时刻,她能放下手中厚重的研究,静静的小憩一会,想必任凭窗外风起云涌,在书房里,依旧会坐着一位不食烟火的女子正忘我而贪婪的遨游于书海中。
美妙充实的青春生活稍纵即逝,她一个弱女子,竟带着赤子忠心,带着对建筑学的热爱,毅然回到祖国的怀抱,投入到中国古建筑的研究中,并用自己所爱所擅长的本领,报效祖国。
乱世中,她如同一朵盛开的梅花,傲雪绽放,纵使凋零,也要把自己奉献给大地。
林徽因曾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三个男人,最后她选择了陪伴她一生的丈夫梁思成,互助互爱,共同为年轻时的理想而不懈奋斗,并双双对中国建筑科学的发展和中国古建筑的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早年,她克服了美国宾州大学建筑系不收女生的求学挫折,辗转实现了自己的志愿。学成回国后,夫妻双双投入报国事业中,辗转走访了十五个省,两百多个县,实地考察了两百多处古建筑,并让这些人类智慧的结晶得到有效的保护。抗战年代,她不顾个人安危,发出文艺界抗日救亡的强音。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她和丈夫辗转多个地方,一路风雨却从未摧毁他们对建筑的热爱与研究。战乱曾击垮了她的身体,但却无法阻挡她那拳拳的赤子之心和她那为理想而顽强拼搏的精神,病榻上,她从未荒废对建筑的学习和热爱,忍着病痛,多方查找资料,协助丈夫完成《中国建筑史》初稿的撰写,实现了他们心中多年的共同心愿。面对古迹保护的众说纷纭,她以极其负责且坚决的态度表明:反对拆毁城墙、城楼和某些重要的古建筑,力主保存北京古城的面貌。我想正因她的极力保护,如今的故宫才能得到保存和保护。
面对优厚的待遇和工作条件,林徽因夫妇纹丝不动。美国曾几次三番邀请二人去做访谈和演讲,但是都被她和梁思成拒绝了,她说:“虽然我们生活贫困,但是我们却深深的明白中国现在的困难与生活条件的不好,如果我们没有站出来在建筑学上发展,那么还有谁愿意在这样的环境下研究呢。”就这样,她放弃了所有在国外发展的宝贵的机会,同梁思成在艰苦的环境下,一起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并在这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学术成就,为中国古代建筑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我想她每每想到自己的学术成就,一定会十分高兴,美丽的容颜上必将洋溢着光彩与活力,就像阳光一样,照射在国家建筑学和民国文化的土壤上。
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不乏有许多像林薇因这样的才子,但有些人却选择安逸,追名逐利。而林薇因就像是一个时代的巨人,她用尽毕生的精力,默默地奉献着,为着自己的理想而忘我的奋斗着,并用自己的努力与才华温暖他人。
秋风飒飒,历史长河中我与她相遇,相识,相知,此后我也将抱着心中的梦想奋力拼搏。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大家一起去海洋公园啦。老师询问大家懂不懂鱼的种类,大家纷纷表示鲨鱼、鲸鱼等等,原来老师告诉大家,未来大家一起要去海洋公园游玩了,青阳同学去另一间屋里拿相片,却因为屋子太暗而不敢去。这时小善去看看青阳,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回来。小善拿回来了鱼类照片。耶鲁看到了也很开心。
老师提醒大家,不要乱跑,因为人数太多,如果不跟紧会丢掉的。当老师告诉大家要写观后感的时候,大家一直不乐意。但是也没有影响心情,大家一起来到了海底。可是青阳很难过,因为他怕黑。大家都在震惊于鱼类的可爱时,他却很害怕。
小精灵想去和鲨鱼老大做朋友,但是没有追上,有点难过。隧道突然变的越来越暗,因为海底有很多自身会发光的生物,关上灯之后可以更加方便的看到海底的美景。突然,大家发现青阳晕倒了。
原来青阳真的很怕黑。回忆起小时候,他和哥哥玩捉迷藏的时候被锁在了柜子里,从此以后对于黑暗就有了很大的恐惧。他一边哭一边大喊哥哥,这给他的童年造成了很大的阴影。青阳被带到了游客休息室,里面的光线突然间就没了,青阳被灰色入侵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20xx年10月,随着卡车“隆隆”声的结束,我们家开始了在新家的新生活。
小区里有几棵水杉屹立在楼房前,树顶到达四楼的窗台。虽然挺拔,但树干纤细,看上去就知是那种风一吹,很可能会折腰的树,根本引起不了我的注意。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六年时光一闪而过,我也从一个小学生,变身成了中学生。20xx年8月,夏日里一个普通的午后,我重新关注了那棵树。
那天,阴云密布,狂风呼啸,天地间一片昏黄。风打着卷儿,硬生生地扯下水杉的叶儿,飞向空中。霎时,一道亮光划破苍穹,刺得我眼睁不开。接着,大雨倾盆而下,细细密密如丝的雨线被风凝聚成一种巨大的力量,毫不怜惜地冲刷着大地。待连绵的“哗哗”声愈来愈小,直至停止,屋外已是雨过天晴,阳光依然普照大地。在雨水的洗涤下,水杉变得焕然一新。被金丝勾勒出的轮廓,显得水杉颀长的身材和高贵的气质。突然发现那棵水杉已长过了六楼楼顶。原本不盈一握的树干,现在已长得粗壮坚实。原本短细的树枝,现在已向四周展开,可为树下人撑开一把绿伞。原本瘪灰的树叶,现在已长得饱满圆润,翠绿欲滴。遥想当年,与如今的它相比,实在有太多太多的不同。在这翻天覆地的变化背后,是时间这位魔术师,让本是一片死灰的它,于如今成长的生机勃勃。
“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看”,相隔六年,更是“刮心想看”。一瞬间,过去的过去的一切从四面八方涌上心头,模模糊糊的记忆在此刻变得清晰可见。
那年,我妈妈拉着我从学校走回来,路过了那棵树。
那年,我一个人放学回家,胆战心惊地路过了那棵树。
那年,爸爸教我骑自行车,我不停地摔倒在那棵树下。
那年……,我……,那棵树……
那棵树见证我从幼稚的小学生,蜕变为成熟的中学生。曾经需要牵着爸爸的手才可以过马路的我,如今自己可以拿着月票卡在一辆辆公交车上刷出独立;曾经讨厌不爱学习的小孩,如今明白和同学们在学习上你追我赶……时间让水杉不同于往日,时间也让我出色。
若说时间是一条星光大道,我和那棵树便是同路人,在这条路上走出了炫丽。没有“化肥”,只有时光,我和那棵树共成长。
这时,风从水杉树叶间带走雨后的清新,拂面而来……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听风看雨,闲看花开花落,是如菊花瓣的安详;扬帆远航,浪遏飞舟,是如雄鹰般的拼搏。但这些,都并非我所追求的,我,只愿做那一株小小的康乃馨。康乃馨,众所周知的母亲节之花,近日恰逢母亲节之际,一束康乃馨便悄然出现在我的窗台。初看它,便觉得它十分精致,并非全是康乃馨,而是有几朵百合交错于其间相陪衬,两者皆未开放,康乃馨如豆蔻年华般的小姑娘似的透出淡淡的粉色,而未开放的百合则透出一股淡雅的青色,却不似康乃馨那般羞涩,两者互相交错,却不凌乱,更显青春与活力。 含苞待放的青涩转瞬即逝,更为大胆的百合早已按捺不住一睹世界的愿望,睁开了它明亮的双眸。白色的花瓣向四周展开,脱去青涩的外衣后,是如记忆中的那样纯洁,花瓣顶端微微向外弯曲,大气又不失典雅,明明很赏心悦目,却为何并未使我高兴。原来并非是因它开的不好而遗憾,而是因它开的太过灿烂了。百合的花瓣本就较大,如今因为开放更是占据了大片地方,而康乃馨却依旧默不作声,沉默着,似乎外界的一切和它都并没有关系,对于百合占据了它的天地没有丝毫怨言,有些着急,但我能做的唯有等待。 等待的日子是漫长的,眼见百合开的愈发灿烂,而康乃馨却依旧静默着,和那几乎已经完全绽放的百合一比更显得微不足道。此时的百合似乎不同于记忆中的那样纯洁,有些张狂和霸道,过分地将康乃馨压在了下面,整束花成为了百合的天下,它,似乎有些喧宾夺主了。 继续着漫长的等待,尖尖的,事情似乎有了些转机。百合似乎已经过了它最灿烂的时光了,如同昙花那样一现,原本洁白的花瓣开始变黄,缩小,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这时我才发现,原本被掩藏在百合之下的康乃馨不知在何时已悄然绽放。花瓣有些褶皱,一层层向外排列,顶端是锯齿状的,似乎正咧开嘴向我微笑,完全开放的花朵其实也并不大,但一整束花簇拥在一起,却显得十分充实。我恍然大悟,原来它之前的默不作声,并非是屈服,也并没有因百合的灿烂而自惭形秽,而是一步步脚踏实地,在无言之中不断积蓄力量,待到有一日在天地之间展露它的锋芒。百合的刹那芳华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像它那样,在沉默之后长久的灿烂才是真正的成功。这不正是它生命的姿态吗?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我只愿做这样一朵康乃馨,朴实无华,在沉默无言之中厚积而薄发。点评:小作者运筹帷幄,让每一段文字都能够尽力地“各司其职”,待“百川归海”后,再抛出本文的总论点:“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给人深刻的启迪。小作者思路缜密,遣词造句优裕自如,读来赏心悦目。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在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无穷的悲哀,也许当时记忆比较模糊,但我还记得很清楚。
我出生也许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妈妈和爸爸说:“哈哈!这下好了,你肯定生一个儿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如果你生了一个儿子,我啊……就……就给你买一条黄金项链!怎么样啊?哈哈哈!”“老公,别说了,我也希望生的是儿子啊!儿子多好啊!哈哈!”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妈妈生了个女孩,爸爸从此对妈妈不理不睬,而妈妈也没有得到她本来能得到的黄金项链,可妈妈依然疼爱我。这也让我感到这是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想到,爷爷走了,奶奶也走了,外婆走了,外公也走了。只剩下爸爸妈妈了。
也许,我真应该用未来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男孩,这样,妈妈就能得到她应得的黄金项链,而我的亲人也不会离开我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在某一天,我得到了意外的消息,妈妈要把我送到别人家去,让别人带养我。我惊呆了,我真没有妈妈会这么说,我想我的出生永远是个错误。可是有一天,我真的回到了从前,这件事还得从昨天我去看书的时候说起
我昨天伤心的离家出走,可又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只好躲到书店了去看书,我靠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等我一睁眼后,眼前的景象真令我大吃一惊。旁边的机器人向我打着招呼,而我的头上有一大群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揉了揉眼睛,猜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可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机器人把我拎了起来,我大喊着:“救命啊!救命啊!你要带我到哪去啊?救命啊!”这时,机器人把我放到了地上,我一看,好壮观的实验室啊!一个老爷爷向我走来,对我说:“你是不是燕燕啊?”我急忙说道:“对不起,我没有名字。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哦!这样啊!那以后就叫你燕燕吧!”“啊?那……那好吧!”于是,我就有了燕燕这个名字。“燕燕啊!”老爷爷说,“怎么了?”我回答道。“既然你第一次来,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吧!”“真的吗?那我要……”我左思右想,到底许什么愿望吗?啊!我不是一直希望能当一个男孩吗?好!就许这个愿望!
我决定了!“我就许变成男孩这个愿望!”“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你未来是什么样子吗?不想知道你的家人为什么抛弃你吗?”“不要!我只要变成男生,然后再回到我出生的时候,让妈妈得到她用得的黄金项链,让家人不要离开。求求你,完成这个愿望吧!拜托啦!”“好的,请闭上眼睛吧!”我急忙闭上眼睛,当我睁开时,发现我是一个像卵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出生了,当然是一个小男孩。爸爸妈妈都高兴极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没有走。
我们全家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11
我,15岁。15岁的我,15年的梦想,15年的收获……漫长而短暂的15年,我学会了许多,但也失去了许多。我似乎失去了一件好重要好重要的东西。它的失去,使我陷入深深的懊恼。它是什么?它在哪里?我还不问道,何时能去寻找,寻我失去的世界。
沉思之春
我总认为春天是沉思的季节,反省的季节。 我带着70分的物理试卷兴冲冲地往家走。物理我一直不好,考试常常“落第”,谁料想这次竟破天荒考了70分。虽说有许多人超过我。但也有一些人在我后面,可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啦。这不,我放学后赶快向母亲报喜讯吗?
屋里静悄悄的。我这才想到,母亲不会这么早就下班的。 但上三年级的妹妹怎么还没回来,不是该放学了吗?我轻轻打开了房门,意外地发现她巳经睡着了,脸上还有驻着亮晶晶的东跗、那是泪痕。我惊奇了,靠近了她。发现她肘压着一张满是泪痕的数学试卷:97分。我惝然了,手不由自主触摸到我那一张70分的试卷。望着妹妹那晶莹的泪珠。
“你不感到羞耻吗?你使是我吗? ”我反问自己,责备自己,“你便是小时好胜的我吗……”
我隐隐约约意识到我失去了一种东西,只是隐隐约约。
灼热之夏
我觉得这个夏天很热很热。
我骑着车于去买冰糕,掏钱吋一个5毛钱硬币调皮地滚进了污水沟。我没有去捡也不想捡。“大哥哥,你的钱! ”当我咬着冰糕就要走时,一个清跪的童音在我耳边响起。扭头一看,一个小男孩,胖乎乎的手上捏着那枚沾满污泥的硬币。 “讨厌。’,我一手将硬币打飞,燈起车子就走。回头看时,那个男孩咬着嘴唇仍站在那里,我突然觉得脸很烫,头上沁出汗珠,虽然我还在吃冰糕。
“你把它丟掉了。” 一个声音说,它是什么?我不知道。
苦闷之秋
我去看录相,但母亲并不知道。
我回家已经很晚,母亲一直在等我吃饭。“怎么今天晚上放学这么晚? ”母亲轻轻地问。“噢,不是,我到同学家里去了。”我想我的回答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但母亲没有起疑,只是温和地说,“快吃饭吧,饭快凉了。’母亲为什么没起疑,也许我在她的心目中还是小时候诚实的我。可母弗亲你想到没有,你的儿于在刚才竟骗了你呀!是以你的信任而骗了你的!母亲一一
那顿饭我吃得很苦很苦。为什么小学时我那样诚实,而现在却变得这样呢?噢唉,过去拥有它,而现在却没有了它……
我似乎知道它是什么啦!
忏悔之冬
冬天常下雪,冬天路很滑。 这可恶的雪使我将一位老太太撞例在地上,她呻呤着,没有起来,似乎伤到了哪里。我当时就愣了,脑子思想的是: 我得赔钱吗?我搀扶她起来吗? ”在朋友们怂恿下,我仓皇而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晚上我失眠了,邪恶与善良冲突得很厉害。但大错已铸, 因为我当时逃跑了。我想,如果我,很小,就不会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到小时候,这似乎又是那个“它”有关0。我梦见了上帝,他没有惩罚我,也没有让我下地狱,因为他回答:“你还不算太坏,因为你知适自己失落了很重要的东西!”
找到了什幺
我失落了什么?寻找着什么?我先落的是童心,寻找的也是童心。我将拭去童心的灰尘,将它的纯真,它的善良,它的诚实永远永远保存着、保存着。
我的高一作文 篇12
童年是天真烂漫的,就像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最容易涂上最美的图画。
那是小学二年级时,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爸妈没做饭就出去忙农活儿了,叫我在家看家,说等晚点就回家做饭。我一个人玩了一会儿,觉得很没意思,恰好邻居小伙伴李锐也一个人在家,我们俩就在大门口玩游戏。玩了不知多长时间,两家大人还没回,我俩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正没办法,我忽然看到邻居家桃树上许多桃子从叶里露出来,红通通的,像是熟透了。我就提议说:“我们去摘几个桃子充充饥好不好?”李锐也拍手赞成。我们就拿一根竹棍到树下敲了好几个桃子,吃完各自回家了。
到爸妈回家我家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居伯伯在门口大声喊:“哪个细伢把我家的桃子打了,大人要教育啊,别让细伢学着偷东西。”爸爸瞄着我说:“是不是你?”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有。”爸爸严肃地说:“小孩子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那是偷,别人会看不起的。”
一整天我很不安,我偷了伯伯家的桃子了,我怕别人说我是小偷。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许多小朋友指着我喊:“小偷!小偷!我们不跟小偷玩!”我吓得大哭起来。爸妈都跑进来问:“怎么了?怎么了?女儿怎么了?”我哭哭啼啼的把早晨的事说了一遍,爸爸说:“你不跟伯伯说就打桃子是不对的,不过你主动承认错误很不错。我明天带你向伯伯认错好吗?”
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带我到邻居伯伯家道歉,伯伯说:“小孩子不懂事,只要他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好。”伯伯还夸我是诚实的好孩子,摘了一大兜桃子给我,说是给我的奖励。
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我的高一作文 篇13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14
留守——驻留,滞留的意思。但在近年却频频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改革开放以来千千万万的农村劳动力如潮涌向开放的大城市,这也造成了农村家庭妻儿分离的无奈选择,据统计我国留守儿童超过5800万,这就催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
1995年我出生在一个劳动力输出大省——四川。在我一岁时爸爸妈妈去深圳我在外婆的百般呵护中渐渐长大,上幼儿园时看到小伙伴有父母接送,我羡慕极了,我跟在外婆身后边走边无聊的踢着路上的小石子心里难过极了,为什么我的爸爸妈妈不来接我呢?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我对他们由思念变得有点怨恨了。我每天盼着过年,因为那时爸爸妈妈总会扛着大大小小的行旅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飞一样的扑进他们的怀中诉说着这一年来的思念和委屈。爸爸妈妈听着听着眼睛湿润了,说:“过几年咱攒够了钱就在家中陪你,天天和宝贝在一起……”此时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福!但那种幸福最多持续十多天,因为春运车票紧张正月初爸爸妈妈就忙着订车票了,我还沉浸在新年全家团圆的幸福和喜悦中时爸爸妈妈又匆忙踏上了去深圳的旅程。爸爸妈妈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总是很生气不吃晚饭,一个人藏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第二天爸爸妈妈走时我挣脱外婆的双手追着爸爸妈妈乘坐的汽车一边跑一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爸爸妈妈,你们好久回来,我不要你们走嘛……呜呜呜……看着汽车渐渐离我远去消失在村的尽头,我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外婆好不容易把我哄回家,看见空荡荡的房间和他们买的新衣服我又伤心的哭了起来。
就这样年复一年我在悲欢离合中慢慢长大,读小学时我成绩不太好,有父母在家的同学欺负我,老是把墨水洒在我衣服上,把我的书藏起来抢我的铅笔,那时的我好无助好孤独!我的爸爸妈妈呀,你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想您们!
20xx年我上初中读住校了,看到同学的父母天气降温时送吃送穿,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我觉得自己象个孤儿一样没人搭理,放假时同学的父母开着车来接他们,而我却一个人跑几趟才能把自己的东西搬完,伤心的泪水洒满伴我往返的羊肠小道,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呀,您们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需要您啊!多少个日日夜夜我望着月光思念您们!呼唤您们!没有您们陪伴我成长的童年是多么的暗淡和苦涩啊!我在孤独中等待被爱,在残缺中守望亲情,爸爸妈妈,别离开我!有您们在家的日子我才不会害怕!!
转眼我已读高中了,爸爸妈妈一如既往的每年出去打工,我送他们到火车站,看到遍地是扛着大包小包行旅的农民工在等候上车。火车载着千万个孩子的父母也载着千万个农民家庭的希望渐渐远去……我孤零零的站在月台上鼻子酸酸的,不知哪里传来一阵歌声:火车已经离家乡,我的眼泪在流淌,把你牵挂在心上,只有梦里再相望……听着听着我眼泪夺眶而出!
想想父母这辈子真不容易,从青年到中年一直漂泊在外。他们也牵挂着我思念着我,但为了生活不得不抛家舍子背井离乡,把对我的爱和思念深深藏在心里。我看到妈妈的QQ日志大部分都是对我思念和牵挂:“六一节了,我的宝贝怎么过没有爸爸妈妈陪伴的节日啊!”……“天冷了,我的宝贝知道加衣服不啊”……“十五的月儿真圆,我的宝贝今天吃月饼没有啊,进入梦乡没有啊”……“我多么想你啊,我的宝贝”!……看着妈妈的日志是那样的亲切温馨,仿佛妈妈就在我眼前。
虽然我在没有父母陪伴的日子中长大,但生活在农村的我自强自立,乐观向上,因为我长大了,知道爸爸妈妈虽长年在外,但我是他们最珍爱的风筝时时刻刻都有一根线攥在他们的手中,线的这头是思念是牵挂是深深的爱!
我的高一作文 篇15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16
童年是天真烂漫的,就像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最容易涂上最美的图画。
那是小学二年级时,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爸妈没做饭就出去忙农活儿了,叫我在家看家,说等晚点就回家做饭。我一个人玩了一会儿,觉得很没意思,恰好邻居小伙伴李锐也一个人在家,我们俩就在大门口玩游戏。玩了不知多长时间,两家大人还没回,我俩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正没办法,我忽然看到邻居家桃树上许多桃子从叶里露出来,红通通的,像是熟透了。我就提议说:“我们去摘几个桃子充充饥好不好?”李锐也拍手赞成。我们就拿一根竹棍到树下敲了好几个桃子,吃完各自回家了。
到爸妈回家我家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居伯伯在门口大声喊:“哪个细伢把我家的桃子打了,大人要教育啊,别让细伢学着偷东西。”爸爸瞄着我说:“是不是你?”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有。”爸爸严肃地说:“小孩子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那是偷,别人会看不起的。”
一整天我很不安,我偷了伯伯家的桃子了,我怕别人说我是小偷。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许多小朋友指着我喊:“小偷!小偷!我们不跟小偷玩!”我吓得大哭起来。爸妈都跑进来问:“怎么了?怎么了?女儿怎么了?”我哭哭啼啼的把早晨的事说了一遍,爸爸说:“你不跟伯伯说就打桃子是不对的,不过你主动承认错误很不错。我明天带你向伯伯认错好吗?”
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带我到邻居伯伯家道歉,伯伯说:“小孩子不懂事,只要他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好。”伯伯还夸我是诚实的好孩子,摘了一大兜桃子给我,说是给我的奖励。
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我的高一作文 篇17
大家一起去海洋公园啦。老师询问大家懂不懂鱼的种类,大家纷纷表示鲨鱼、鲸鱼等等,原来老师告诉大家,未来大家一起要去海洋公园游玩了,青阳同学去另一间屋里拿相片,却因为屋子太暗而不敢去。这时小善去看看青阳,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回来。小善拿回来了鱼类照片。耶鲁看到了也很开心。
老师提醒大家,不要乱跑,因为人数太多,如果不跟紧会丢掉的。当老师告诉大家要写观后感的时候,大家一直不乐意。但是也没有影响心情,大家一起来到了海底。可是青阳很难过,因为他怕黑。大家都在震惊于鱼类的可爱时,他却很害怕。
小精灵想去和鲨鱼老大做朋友,但是没有追上,有点难过。隧道突然变的越来越暗,因为海底有很多自身会发光的生物,关上灯之后可以更加方便的看到海底的美景。突然,大家发现青阳晕倒了。
原来青阳真的很怕黑。回忆起小时候,他和哥哥玩捉迷藏的时候被锁在了柜子里,从此以后对于黑暗就有了很大的恐惧。他一边哭一边大喊哥哥,这给他的童年造成了很大的阴影。青阳被带到了游客休息室,里面的光线突然间就没了,青阳被灰色入侵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18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19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早读已经过去。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讲台上了。
“上课!”老师喊道。同学们缓缓站起,然后有气无力地道:“老师好!”问候语同时也在门口响起,原来是同桌。只见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背着一个看起来空瘪瘪的书包,头发乱得像个鸟巢,英俊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的眼睛。
当同桌走进教室,来到最后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在书桌上取出一本课本,打开来,然后迅速进入“钓鱼”状态。我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扰他,生怕他发起火来。
就这样,一堂课过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却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临近上课时,同桌被放出来了,沮丧着脸对我说:“又要写检讨,没点新花样。”
很快,几百字的检讨被同桌“秒杀”了。在枯燥无味的课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哼唱起歌曲来。声音虽然很小,但不得不说很好听。
放学了,同桌早已收拾好书包,当老师宣布下课时,同桌马上抱起篮球,然后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说:“看我篮球场上大发挥!” 我和几个同学来到篮球场,看着同桌在场上迈着矫健的步伐,把篮球往对方球框里不停地投,大长己方士气时,我真为我有个篮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个令我讨厌的地方。每次他都会习惯地从我的书桌上拿作业去抄,但抄完后却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这事,他会讪讪地笑道:“下次不会了。”
记得有一次元旦晚会,同桌辛辛苦苦地练了一星期的歌,准备在元旦晚会上大放异彩。结果元旦晚会上,同桌果真如愿地大放异彩,赢得了台下所有师生的掌声。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阳刚、帅气、勇敢的男生,一个我熟悉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20
人总要经历些什么才会懂得何为成长,明白经历的意义,懂得伤痛的内涵.......痛过了,便懂得,跨越了,便成熟了。经历了这么多,你眼中的我,有没有些许变化?
回想起以前,那个开心只会傻笑难过只会嘟嘴流泪的我,一点点成就就感觉好像发现新大陆那样跟身边亲戚朋友分享喜悦,小小难过就扔石头打枕头毫不保留的把愤怒不满发泄出来,可以为某件事某个人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拼尽全力付出不放弃直到完成,甚至可以不求回报。以前这样的我在你眼中是怎样的呢,如今我变了,真的变了。
现在的我,学会隐藏自己,在陌生人面前我隐藏自己的情绪,用了微笑取而代之,在亲戚朋友面前,我隐藏自己的难过,用哈哈大笑隐藏我的不开心。现在的我,学着自己一个人咬牙坚持,不一味依赖别人,学着坚强面对困难挫折, 即便是失败也告诉自己至少曾经努力过,有着打不死的小强精神,在公共场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匡扶正义,看见女孩被人欺负上前阻止。
其实,有些错也不错,泪要汹涌过才知道要反省,有些伤也不错,心要破碎过才能看透,有些爱也不错,你要我要学会放下别老是紧握着遗憾。你眼中的我,是否坚强勇敢了许多,你眼中的我,是否纯真可爱依然闪烁,你眼中的我,笑容是否美丽了许多,心情是否开朗了许多,为了你,我试着去成为更好的自己。
我的高一作文 篇21
日历一天天的翻去,时间划流水般的流逝,不知不觉已过16年,我已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正因为我是一只即将飞向大自然的一只小鸟,我们一定把时机,我们虽然认为我们不够社会经验,总认为我们的肩膀还很稚嫩,但社会如同大自然,我们应该如同适应大自然一样,适应社会,找到适合自己的路。
我们不要在感叹时间过得如离弦之箭,我们不要后悔当初犯下的愚味错误;不要对社会产生恐惧心理;我们不要贪婪的花费时间了;现在我更应该正视现在,正视现实把握青春,更应该从失败中吸取经验与教训;更应该积累更多的社会经验,更应该学习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让我们有限的青春,变成一个无限有意义的春天。
我们即将毕业了,这个命运的转折点,我们更应该掌好我的人生之船,不让人生之船触上暗礁,让我们的人生之船向人生的“价值海洋”我应该为梦想而奋斗,为祖国建设而努力。
那个时候,可能使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一样,有的人可能还向社会,有的人可能继续读拼搏;有的人可能去学技术,那么,十年之后,我们可能已经当爸爸或者老妈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行行都出状元了。
我们深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科学技术越发达,人们得科学技术知识丰富,劳动技术越高,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就会越有动力,创造的社会财富也就越多。并且。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当今世界,国家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科学技术。在我国高科技术水平得到了提高,但农业还没有实现全面机械化这进一步证明我国农业缓慢发展的原因,我想我应该为我国农业做出贡献。我的理想就是做一个农业机械发明家。完善我国农业机械的不足,进一步加大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那么我的发明将会有价值,我的人生将会有意义。
我的另一个目标是成为一个有实力,有权利的国家工作人员,我要加强人民文化道德教育,提高全国人民素质。因为我国现阶段虽然在教育事业中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从总体上看,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段很大距离,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人命素质水平,不够高,我要完善我国的缺点,要想提高人民综合素质,那就要从教育抓起,对教育事业进一步管理,完善我国教育事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培养人才,为我国建设做伟大的贡献,那么我们这个国家就富强了,人民生活水平也将会提高,人民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我要坚信“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雄出地球,则国雄出地球”这句话。我要为我自己设立的目标前进。为国家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我们不仅要想像更应脚踏实地,按实际出发。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这样十年之后我们就可能是一个有出息,有气质,有高尚品质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22
良师是灯,照心灵之路;益友是灯,伴人生之路.
走在荆门名师一条街上。广告牌上悬挂著名师巨幅肖像。简朴的衣着,文人的气质。下面附着他们的教育理念。他们用这句话当灯,把自己点燃,照亮学生。
抬头仰望名师灯箱,仿佛看见跃入银河中的串串星星。我常想,要是人生的路上没有几盏这样的灯,生命必是寂寞的,犹如没有风景的旅途,没有星光的黑夜,没有绿洲的沙漠。幸好,我们看到了许多盏这样的灯,他们在这里汇成一条澎湃的光明之河。他们中有人曾伴我人生之路,他们是我的益友,也是许多人的良师。不妨把我敬仰的名字先写在这里:郭文静、阮传凤、杨立杰、杨榕、鲁修贤。
郭文静
灯箱上的郭文静,文静地笑着,人如其名,文文静静。
她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低我一届。分寝室时,我与她住同一间。我兀自说:“在哪里打水呢?”有人在我身后说:“就在后面的厨房里。”我寻声望去,一个长发的女孩,因为内向羞怯,涨红了脸。她并不看我,但她脸上分明挂着笑。我一下子喜欢上这个寝室,因为她。但我并不认识她。我问另一个女生:“她是谁?”女孩大声地对我说:“她叫郭文静。”声音里一片明媚,郭文静听了,脸更红,笑得更不好意思了。
时隔多年我仍记得当时的她:粗黑的长辫,没有刘海,前额十分光亮,普通的眉毛鼻子和嘴巴,皮肤微黑,手大,身材不纤细。但她整个形象将善良、恭俭、宽容一下子一览无余地展开在我的面前。我想,这个人会成为我的好朋友。后来,她进了师范,我进了教师进修学校,我们没有联系。我健忘,我几乎将这个女孩忘记,她不出众,也容易被人遗忘。
时隔四年,我们又走到一起,同一个乡镇工作,她教小学我教中学。那天,我去看一个朋友,她住隔壁,过来看我在,又笑了,还是老样子,脸红,不正眼盯人,说着说着就说起了她的学生。我的朋友告诉我:郭老师是少先队辅导员,年年工作出成绩,就要纳新(入党)了。口气中没有同龄人的讥讽。我感到不可小看这个姑娘。
回我所在的学校,郭文静送我。我自然问到纳新的问题。从她的谈话中,我才知道她姐夫就是某中学的副校长,但她的纳新与官戚无关,相反她姐和姐夫要求她进步,对她要求很高,就指出她的许多弱点,如她不爱讲话。似乎她也认可自己有这种毛病。我愿她跳出这种思维,就说了一句既实际又鼓励她的话:你说你不爱讲话,这一路可都是你在说,说得我连嘴都插不上来。这句大实话,着实让她震动不小,她豁然明白,我为她推开了一扇很重也很轻的门。
从此,她在我面前自信且健谈。如果说没有这次的交谈,四年前的友谊可能中断。问题是天下的事就是这样巧,认定的朋友,终归在无意中成为。我成家后,她和她的先生从荆门来看过我两次,送给我一本《宝宝相册》和一件孩子的洁白的公主连衣裙。这两件都是我心中的珍宝。
她对我的依恋,是从我这儿找到了一点自信吗?我不清楚,而我对于她,却完全缘于她的平和,对学生的热爱。有几次我亲眼所见她对学生的辅导:认真、知心、热忱、严谨,对学生像对我一样真诚、友好,常因有点激动脸上挂着红红的笑容。学生睁大眼睛,自信而欢喜地看着他们的老师。
这样的局面,足以让天下父母感动,为自己的孩子有这样的好老师倍感幸运。有两次,她对我说,她班上的学生拿了第一,说完她的脸又红了。
就是这个爱红脸的人,有一次却做出了一件足以让教育局最高层领导脸红的事。
她结婚后,不能调到荆门她先生的身边。第二年她吸收上一年的经验,托得力的人去做工作。回话,这年没问题。但临近开学不见动静,她甚至为了调动将自己的新房设在教委对面的七楼上。
有一段时间,她几乎天天早出晚归,只为了拉关系,探口风。女孩子等不起,她已二十好几,新到一个地方又要奋斗几年。想早点要个孩子的话,就成了两难的事。她一急,做出了在教委门前拦截领导的事来。
她红着脸,勇敢地张开双臂,倔强地说道:“主任,我的调令什么时候下?”主任未曾见过这架式,也不知道她究竟有多大的来头,赶紧问:“你叫——?”她大声地说道:“我叫郭文静,五里的。”“哦,我们就研究。”文静回家,怎么也不是滋味,她一门心思只想调进城,那是她的天堂,她可以放弃曾经奋斗得来的一切,可以不要党票,不要荣耀。这次事件后,她彻底横下一条心,人也得罪了,不调动就拼命。上天终于被感动。她成功了,也从七楼上撤下来,建了自己的小窝。
她几乎没有什么嗜好,只要谈话,无外乎家庭孩子学生。有一次我打电话过去,她说她的孩子说了二十多分钟,我仍然插不上嘴。天呐,这个人还是老样子,不显老。我仿佛看见电话那头的她,长发无刘海,皮肤与二十多年前一样,油黑不光滑但绝无皱纹。
至于她是怎样上名师榜的,我相信在一个人才济济的城市,绝不会有人让给她这种荣誉,并且她又是一个不大愿意与人争夺的人。那么,她的敬业精神、良好的人际关系、师生的交口称赞、伯乐的识才善用,是她又一次成功的辉煌基石。作为优秀教师,她去北戴河度假,我问她感觉怎么样,她红着脸说:没意思。我觉得这比她说怎么怎么有意思有意思多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2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我的高一作文 篇24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他自己喜爱的职业,有人喜爱当一名空姐,有人喜欢当一名护士,而我喜爱的职业是做一名人民教师。
小时候,我的老师问我以后的职业会是什么时,我低下头羞涩的说:“我想当一名像老师您一样受同学们喜爱的老师。”后来,我渐渐长大,我越来越确定我以后的职业是当一名老师。特别是在高一历史公开课上,我的历史老师问我,我未来想做什么。我用铿锵有力和坚定不移的声音说:“我想当一名老师,和老师您成为同门。”我的历史老师当时笑了,并用她那温柔又肯定的语,鼓励了我,并让我好好努力,为自己的理想插上翅膀。
如今,我仍然在为我未来的职业而努力着。我每天都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盼望着有一天能够站在三尺讲台上实现我小时候就有的愿望。
我想当老师这个职业,有很多原因。一开始,我或许是喜欢老师这个职业所带来的福利。比如,有寒暑假,周末,工资高等等。但现在的我更喜爱这个职业所带来的价值。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书育人是一名老师的天职。我喜欢孩子们那渴望知识的眼睛;我喜欢在知识的海洋里和孩子们一起遨游,从而不知疲倦,乐在其中;我喜欢生活在永远有正值青春的少年中,这样我能告诉我自己:哪怕有一天的的外貌不再年轻,但我的心一定是年轻的,因为我的生活里围满了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我喜欢老师这一个职业,我不求名满天下,愿求桃李满园。或许有一天你会在教室里看到我,那时的我,一定是站在三尺讲台,正用我平生学来的知识,带着祖国的花朵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高一作文 篇25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我的高一作文 篇26
20xx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去玩,玩得很开心。妈妈的心情很好,就让我买一个冰淇淋吃。
妈妈让我在华榕超市买冰淇淋,她去办点事。我在华榕超市挑了一个,看看妈妈没来,又挑了一个;还没来,再挑一个;挑呀挑呀,我都挑了五六个了。
我的妈妈办完事情了,让我把冰淇淋拿来付钱。我又挑了很久,有两个非常想要。可是妈妈只能让我拿一个,我依依不舍地把其中的一个放回冰箱。
我比了比,啊!冰箱的更大些,我把冰箱的拿出来,把手上的放回去。我又比了比,看看手上的,看看冰箱的,嗯!还是刚才的那个大一些,我又把刚才的那个拿出来。
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我一直挑,一直对比。妈妈等不急了,问:“怎么拿个冰淇淋要拿这么久呀?”意思让我快快拿去付钱。
我两个都想要,就拿了两个。妈妈有点生气了,说:“不是叫你拿一个的吗?怎么拿两个?买两个又吃掉,家里又没有冰箱,不要买这么多!”我说:“一点也不多嘛!不会吃不掉的,我要买两个!”妈妈生气了:“不行!只能拿一个!”我说:“我就要嘛!”我哭了起来。妈妈更生气了,说:“回家!不要吃!”我在华榕超市门口又哭又闹的。妈妈生气极了,把我硬拉回家。一回到家,就把我关在房间里,打了我一顿,一个冰淇淋也没吃着。
这件事人给我的启发是:人要知足,要不然什么也得不到。
我的高一作文 篇27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28
听风看雨,闲看花开花落,是如菊花瓣的安详;扬帆远航,浪遏飞舟,是如雄鹰般的拼搏。但这些,都并非我所追求的,我,只愿做那一株小小的康乃馨。康乃馨,众所周知的母亲节之花,近日恰逢母亲节之际,一束康乃馨便悄然出现在我的窗台。初看它,便觉得它十分精致,并非全是康乃馨,而是有几朵百合交错于其间相陪衬,两者皆未开放,康乃馨如豆蔻年华般的小姑娘似的透出淡淡的粉色,而未开放的百合则透出一股淡雅的青色,却不似康乃馨那般羞涩,两者互相交错,却不凌乱,更显青春与活力。 含苞待放的青涩转瞬即逝,更为大胆的百合早已按捺不住一睹世界的愿望,睁开了它明亮的双眸。白色的花瓣向四周展开,脱去青涩的外衣后,是如记忆中的那样纯洁,花瓣顶端微微向外弯曲,大气又不失典雅,明明很赏心悦目,却为何并未使我高兴。原来并非是因它开的不好而遗憾,而是因它开的太过灿烂了。百合的花瓣本就较大,如今因为开放更是占据了大片地方,而康乃馨却依旧默不作声,沉默着,似乎外界的一切和它都并没有关系,对于百合占据了它的天地没有丝毫怨言,有些着急,但我能做的唯有等待。 等待的日子是漫长的,眼见百合开的愈发灿烂,而康乃馨却依旧静默着,和那几乎已经完全绽放的百合一比更显得微不足道。此时的百合似乎不同于记忆中的那样纯洁,有些张狂和霸道,过分地将康乃馨压在了下面,整束花成为了百合的天下,它,似乎有些喧宾夺主了。 继续着漫长的等待,尖尖的,事情似乎有了些转机。百合似乎已经过了它最灿烂的时光了,如同昙花那样一现,原本洁白的花瓣开始变黄,缩小,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这时我才发现,原本被掩藏在百合之下的康乃馨不知在何时已悄然绽放。花瓣有些褶皱,一层层向外排列,顶端是锯齿状的,似乎正咧开嘴向我微笑,完全开放的花朵其实也并不大,但一整束花簇拥在一起,却显得十分充实。我恍然大悟,原来它之前的默不作声,并非是屈服,也并没有因百合的灿烂而自惭形秽,而是一步步脚踏实地,在无言之中不断积蓄力量,待到有一日在天地之间展露它的锋芒。百合的刹那芳华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像它那样,在沉默之后长久的灿烂才是真正的成功。这不正是它生命的姿态吗?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我只愿做这样一朵康乃馨,朴实无华,在沉默无言之中厚积而薄发。点评:小作者运筹帷幄,让每一段文字都能够尽力地“各司其职”,待“百川归海”后,再抛出本文的总论点:“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给人深刻的启迪。小作者思路缜密,遣词造句优裕自如,读来赏心悦目。
我的高一作文 篇29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0
夕阳把爱轻轻的撒落在人间,道路两旁的翠柳在微风中又将爱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帮匆匆行走的学生身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五六为伴,两条黑色的线从耳朵中流出,嘴里还不停地哼唱着歌儿,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气蓬勃的样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子,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仿佛厌倦,一路无语,朝那个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辆拉泔水的脚蹬三轮车从他们旁边驶过,立刻引起了轰动,一反刚才的状态,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闪,或破口大骂,人群中立刻沸腾起来,而那个男孩依旧默默走着,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反应。
拉泔水的是一个老人,黑色的脸上满是皱纹而又缀满汗珠,似乎感觉到自己不受欢迎,便吃力地猛蹬几脚,想快点越过这小坡,离开这群人。是因为老人倔强用尽了力气,还是上天要开玩笑,车子突然停止了前进,而立刻后退,像开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窜去,说时迟,那时快,那个小子一个健步冲上去,牢牢地抓住车子,立刻又溅起浪高的泔水,洒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车子渐渐地停了下来。
道路两旁的人群全凝结了,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看着那个男孩又渐渐帮老人将车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顶,老人轻轻地微笑,“谢谢,小同学。”满脸的皱纹都舒展了许多。
“没关系,爷爷。”轻轻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与泔水,笑着回答。
夕阳的余辉下,仿佛两个金色的雕塑,伫立在坡顶,阐述着这个城市又一处独特的风景。马路上的车子依旧来来往往,而行走的人群变得沉稳起来,没有了两条黑色的线,没有了互相之间的打打闹闹,也没有人再去捂口鼻,纷纷朝那两个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内心的平平淡淡,脱去了掩饰的外衣,抛开了永无止境的豪华追求,只留给自己一颗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诚奉献出来,快快乐乐。
平凡,但我真心,把爱传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31
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
《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
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在影片开始不久,有一个情节,是江姐见到孙明霞。她微笑着问:“明霞,生我的气了吧?”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但那种亲切的微笑、亲切的话语,一下就把她朴素、和蔼、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
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淅淅沥沥的阴雨、三三两两的农民、高高耸立的城门,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这一切安排,直接营造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氛围。
在江姐的性格中,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考验,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泰然自若。这一点在审讯、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
审讯那一场,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一段话,听起来庄重无畏。在这时可以感到,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身强体壮的特务,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女英雄毫不屈服,让我肃然起敬。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徐鹏飞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留下个小孩谁来带?再过个三年五载,孩子长大了,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这时,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对丈夫、儿子深深的爱。
牺牲的那一场,几次我都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国际歌》音乐响起,悲壮!震撼!江姐换上旗袍,整理衣装时的从容不迫,以及和许云峰共赴刑场,向战友们挥手告别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
看到最后被囚的革命者们冲出牢笼,和解放军拥抱、握手的场面,我有些辛酸。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心中始终忘不了大屠杀中300多人遇难的惨烈。
最后一次看《烈火中永生》是在20xx年7月5日,就是一年前的这一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两天后的7月7日,我走进了中考的考场。正因为心中那一份激动,考试中我丝毫没有紧张,超常发挥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的生活、学习里,毫无疑问,《烈火中永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时我在初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里都没有畏缩不前过。
遗憾的是,到现在我也没能完整地看过《烈火中永生》,只能期待着下一次机会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32
磕磕绊绊地走过了十八个春秋,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我以更骄傲的姿态,演绎出更华丽激情的新人生。
两个月前,我还在高考的考场上奋笔疾书,两个月后,我怀着紧张、期待的心情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踏上了人生的新起点。
三年了,整整奋斗了三年。三年后的今天,又是一个如火的季节,伴随着我的热情,和我一起踏进了曾经只在梦中见过的美丽大学。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园里,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来报到时的历历情景,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儿时那样,放学后跑出幼儿园的大门,举着脏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扑进爸爸的怀中,嘟着小嘴,扬着小脸要爸爸亲了;也不能像个小希特勒一样,在家里东跑西跑,这翻那翻,把家里弄得像是二战后的战场一样了;妈妈也不会再扬言要把调皮的我送给老妖婆了。
十八岁的我,是个小大人了。面对岁月的侵蚀,烦恼越来越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原来越现实。面对角色的转变,我总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无法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常常在想,在残酷的现实与激烈的竞争中,是选择蜗居,成为蚁族之一员,还是选择直面风浪,挑战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当然是选择后者。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艰难的尝试,是一场日益更新的战争。面对未知的将来,我们应该是挺直脊梁、挺起胸膛,坚强而勇敢的挑战一切阻碍,挑战未知的人生。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曾说过:“成功更容易光顾磨难和艰辛,正如只有经过泥泞的道路才会留下脚印。”生命永远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峰,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远。我始终铭记这着一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走得更快,而在于走的更远。
而走进新的校园,踏上新的起点,所有的一切都将从头开始。未来的岁月必定将经历艰辛,也会走得磕磕绊绊,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与乐观,生活永远是华丽激情、阳光灿烂的。这一切在最后都会变成甜蜜的人生经历。
广西玉林市第一中学高一:黄莉媚
我的高一作文 篇33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我的高一作文 篇34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35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我的高一作文 篇36
我听得太多关于同学们不想读书的理由,比如家里没钱、认为读书无用、认为读书太辛苦、不喜欢等等。要说作为一个人读书是一种权力,但就我来看吧,读书倒成了我们这一代人的义务了。
家长总是逼迫我们要抓紧时间多学习,要考个好成绩,遇到与我同龄的人第一件事就是比成绩。
而老师吧!总是对我们说:“你们一定要全力应对高考,认真学习。只有这样才能考个好大学,将来找个好工作,过好的生活。”我们做错了一点事,就说:“这怎么行,现在不说你以后你又会怪我,我也是为了你好,你不好好学习怎么能考个好成绩,怎么对得起你的父母。”真好笑,好像我们到了学校只有考好才对得起我们的父母一们。他们总是把我们所学的每一样东西都与高考挂钩,好像我们高考过后全忘了也没什么,好像我们的学习就是为了高考考个好大学一样。我很反感这样的教育,真的很反感。因为我觉得我们学习是就为了学习,而不是为了考试,也不需要老师把知识向我们的大脑中挤,而是要我们主动学。还不只是我,几乎有一半的同学和我一样。我有点搞不懂,老师如此卖力的当应试教育的帮凶是为了什么,不错,从现实生活中就可以看出有很多老师教书是不图回报的,但所有的老师教书都是有报酬的,难道现在教育工作只是一种任务吗。
那更不用说学校领导,年级领导。我真有些怀疑学校成了企业,今天这个领导说要发什么资料书要收钱,明天那个领导说补课费要收钱……经济压力是难免,但对于精神压力呢?我们每天要在校学习15个小时,从早上6点多到晚上9点多,晚上谁能睡个饱觉哪!他们还偏不准我们迟到,迟到,好说,先饶操场跑几圈,再记你的名字并批评你一顿,到了教室,还会有人批评你。有时与其他学校一起联考,考试的前几个星期连假也不让我们放,要知道我们一个星期才5个小时的假。我有时候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监牢里。有时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不长肉,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有人说我是读书用多了脑子。是就好了,我的成绩就不会这么糟了。我倒觉得是在学校吃得太“好”了,只有在新生报名和有领导来检查的时候才能见到大片的肉和干静的菜。平时肉少得可怜,菜干静得可怜。就这样年复一年过来的,我能胖起来才怪。所以我一直都很佩服天天吃学校的饭还能长胖的人。即使这样,学校领导也能找到一本帐本在全校学生面前说学校食堂亏了很多钱。真伤脑筋啊,呵呵!
我记得读小学的时候,老师总爱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我们满是向往的回答了一遍又一遍,但就是说不够。现在呢?要的有老师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总没有多少人愿意回答,当回答的人说“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的时候总会有人笑。但事实又有多少人是这样想了的呢?我们曾经的理想呢?我想应该还在,只不过已经被现在的教育压成了幻想。为什么?因为几乎我们的老师都教导我们要一心读好书,考个好成绩呀!这才是现实。
过去的学生吵着要读书,但是再看我的身边,有多少人不想读书呀?数不清,也不敢数。该说的我说了,不该说的我也说了。有什么意见你说吧!就是不要问我为什么不爱读书。
我的高一作文 篇37
留守——驻留,滞留的意思。但在近年却频频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改革开放以来千千万万的农村劳动力如潮涌向开放的大城市,这也造成了农村家庭妻儿分离的无奈选择,据统计我国留守儿童超过5800万,这就催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
1995年我出生在一个劳动力输出大省——四川。在我一岁时爸爸妈妈去深圳我在外婆的百般呵护中渐渐长大,上幼儿园时看到小伙伴有父母接送,我羡慕极了,我跟在外婆身后边走边无聊的踢着路上的小石子心里难过极了,为什么我的爸爸妈妈不来接我呢?我有种被抛弃的感觉,我对他们由思念变得有点怨恨了。我每天盼着过年,因为那时爸爸妈妈总会扛着大大小小的行旅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飞一样的扑进他们的怀中诉说着这一年来的思念和委屈。爸爸妈妈听着听着眼睛湿润了,说:“过几年咱攒够了钱就在家中陪你,天天和宝贝在一起……”此时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福!但那种幸福最多持续十多天,因为春运车票紧张正月初爸爸妈妈就忙着订车票了,我还沉浸在新年全家团圆的幸福和喜悦中时爸爸妈妈又匆忙踏上了去深圳的旅程。爸爸妈妈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总是很生气不吃晚饭,一个人藏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第二天爸爸妈妈走时我挣脱外婆的双手追着爸爸妈妈乘坐的汽车一边跑一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爸爸妈妈,你们好久回来,我不要你们走嘛……呜呜呜……看着汽车渐渐离我远去消失在村的尽头,我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外婆好不容易把我哄回家,看见空荡荡的房间和他们买的新衣服我又伤心的哭了起来。
就这样年复一年我在悲欢离合中慢慢长大,读小学时我成绩不太好,有父母在家的同学欺负我,老是把墨水洒在我衣服上,把我的书藏起来抢我的铅笔,那时的我好无助好孤独!我的爸爸妈妈呀,你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想您们!
20xx年我上初中读住校了,看到同学的父母天气降温时送吃送穿,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泣,我觉得自己象个孤儿一样没人搭理,放假时同学的父母开着车来接他们,而我却一个人跑几趟才能把自己的东西搬完,伤心的泪水洒满伴我往返的羊肠小道,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呀,您们可知道女儿此时多么需要您啊!多少个日日夜夜我望着月光思念您们!呼唤您们!没有您们陪伴我成长的童年是多么的暗淡和苦涩啊!我在孤独中等待被爱,在残缺中守望亲情,爸爸妈妈,别离开我!有您们在家的日子我才不会害怕!!
转眼我已读高中了,爸爸妈妈一如既往的每年出去打工,我送他们到火车站,看到遍地是扛着大包小包行旅的农民工在等候上车。火车载着千万个孩子的父母也载着千万个农民家庭的希望渐渐远去……我孤零零的站在月台上鼻子酸酸的,不知哪里传来一阵歌声:火车已经离家乡,我的眼泪在流淌,把你牵挂在心上,只有梦里再相望……听着听着我眼泪夺眶而出!
想想父母这辈子真不容易,从青年到中年一直漂泊在外。他们也牵挂着我思念着我,但为了生活不得不抛家舍子背井离乡,把对我的爱和思念深深藏在心里。我看到妈妈的QQ日志大部分都是对我思念和牵挂:“六一节了,我的宝贝怎么过没有爸爸妈妈陪伴的节日啊!”……“天冷了,我的宝贝知道加衣服不啊”……“十五的月儿真圆,我的宝贝今天吃月饼没有啊,进入梦乡没有啊”……“我多么想你啊,我的宝贝”!……看着妈妈的日志是那样的亲切温馨,仿佛妈妈就在我眼前。
虽然我在没有父母陪伴的日子中长大,但生活在农村的我自强自立,乐观向上,因为我长大了,知道爸爸妈妈虽长年在外,但我是他们最珍爱的风筝时时刻刻都有一根线攥在他们的手中,线的这头是思念是牵挂是深深的爱!
我的高一作文 篇38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9
我和青春有个约会,明天就要见面了,我该怎样打扮我自己呢?
黄
凝视着书架上一本本我用过的教材,总在不经意间发现语文课本比其他教科书略泛黄一些,大约是经常翻阅的缘故吧!
初三以来,学习压力明显加大,我只能在周日的下午,抽空捧上一本课外读物,不论厚薄,躲在阳台一隅,安静而贪婪地阅读着,让思绪飘向文字间描述的各个地方。
我曾为堂吉诃德的种种怪诞之举捧腹大笑,也曾为斯克鲁奇次次吝啬行为深恶痛绝;曾为约娜那不幸的婚姻扼腕叹息,也曾为杜洛华投机成功愤愤不平……
轻轻翻开那一页页泛黄的书页,字里行间的课堂笔记将我记忆的闸门打开,老师咬文嚼字、品析文本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那么轻切、那么熟悉!我下定决心,要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
绿
我在房间里踱步,这间我的小屋,每次遇到难题我就起身,从门踱到窗户,七步;从窗户踱到门,七步,几个反复后,常常会有顿悟的现象。今天,刚踱两步,角落里一团翠绿吸引了我。哦,它是一株豆苗,那翠绿的颜色分明在诉说这一个生命的传奇。
初二下学期,我参加生物实验大赛,课题是研究植物的向光性。那天,我兴冲冲地跑回家,选择碗豆种子为实验对象,由于精挑细选的绿豆全是饱满的,光是泡种就花去五天五夜,发出的胚芽不过两三毫米。我焦急而又细心地将它们移栽到小花盆中。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花盆中松软的泥土里竟看不出一丝生命迹象。我整天忧心忡忡,担心豆芽夭折。只盼到交实验报告的前一天晚上,豆芽的嫩茎才长到三公分,两片小叶还不足半个指甲盖大呢!那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晨曦微露,我悄悄起床,来到阳台,蹲下身子,呀!我的豆苗长高啦!叶片已经接近硬币大小了!多么不可思议的生长速度啊!这是一株植物的生命,这是我内心的希望,这是我细心呵护的安慰,这也是我观察实验的乐趣!
眼前的这抹翠绿,比那年的鲜亮许多,哦,这生机勃勃的绿色,我怎能不心动?我要系上一条翠绿的丝巾。
蓝
起风了,窗帘在眼前轻轻地掀起又缓缓地落下。我信步踏出房间,来到阳台。晚风悠悠,夜凉如水,仰望天空,几点星星调皮地眨眼,只有深蓝的天幕与我长久对视。
我曾一遍又一遍地问蓝天,亦是扪心自问,究竟我“胡为乎遑遑欲何之”?我想去一方自由之土——在那里,没有题海的波浪,没有汽车的嚣叫,没有大人的唠叨......我坚信蓝天深处是会有这么一片神秘园的。
每当我这么问时,蓝天总会闭上眼睛,让我自己思索。
现在我想好了,我要穿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
万事大吉,我也该睡觉了。躺在床上,“冬睡沉沉拥暖衾”,梦想着明天的约会,嘴边划过一抹幸福的微笑......
我的高一作文 篇40
昨天,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和班里的一行人坐在图书馆的报告厅,准备着竞选。怎么说呢,昨天的情景很乱,我们班的所有人都是阴差阳错坐在那里的。整个报告厅很吵,很闹,就像一大群青蛙在呱呱乱叫。而我,就是那只坐在井底的青蛙,在可笑地叫着,可笑地叫着"害怕万一被选上"这种话。
一开始,我的确想拿走报名表离开那里,但看到同学们都一副认真的样子,我安静地坐了下来,老师说亮相一次成长一次。正如一本书中说的,好的文凭帮得了你一时帮不了你一世。……是啊,不论结果怎么样,试一试总是比不试要好得多。但心中那种奇怪又可笑的想法仍然挥之不去。就像一只鼓足了气的青蛙,蹲踞与井水旁,认为月亮就是离自己很近的。
从小,我便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生活圈子很小。这种情况即使到初中也没有改变。我好像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不仅有着各种上台机会,而且成绩也名列前茅。仔细想想,有这种想法也是很正常的吧。我只知道,有很多人比我优秀,仅此罢了。
分针一圈又一圈地转动,演讲正式开始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人上去演讲了。"大家好,我叫……,我擅长书法、绘画……""我的软笔已经过了十级……""我曾经在全国性的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我热爱播音,曾是校庆的主持人……"一个又一个带着光辉的字眼一点一点堆积成一颗大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们有那么多的奖项,有那么多的荣誉,而我,而我呢,几乎什么也没有!一瞬间,我不敢去想,无法可想。小小的一中就已藏龙卧虎,更何况广阔的社会,我,拿什么去竞争!
就这么几分钟,我突然明白了有很多人比我优秀得多,并且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那种自愧不如所带来的压力。我,看到了井外的世界,世界很大,月亮很远。比我跳得高,就快要摘到月亮的青蛙很多。(然而)心底的倔强告诉我,不必自卑,我很好,而且我会越来越好。
我的高一作文 篇41
风景是什么?医生说:风景就是定格病人康复时的喜悦;老师说:风景就是定格自己学生成才的欣慰;科学家说:风景就是定格一项新的技术被发明出时的激动……
风景在不同人的眼里也有着不同的定义,而我眼中的风景与众不同。
什么是风景?杜牧说是“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闲适;叶绍翁说是“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情趣;韩愈说是“草木之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的春天…。。然而,这些风景都是可见可观可感的实物,在我眼中这样的风景给予我们的是视觉上的品味。
什么是风景?张海迪告诉我们即使自己不能自理,全身失去知觉却仍自读成才,敢于向命运挑战,有着梦想就是人生的风景,司马迁告诉我们虽然自己幼时丧父,为了著写《史记》曾绞尽脑汁,费尽心血,忍辱负重,但是凭着毅力与追求的目标的动力,谱写完了自己一生的风景画;钱学森告诉我们,为了报效祖国,新中国成立后不怕美国的重重阻挠,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为:“两弹一星”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是我国航天事业中一个亮丽的风景线。在我眼中这些“风景”给予我们的是信念的力量。
什么是风景?王昌龄说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气魄;郑燮说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意志;刘邦说是“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归守四方”的豪迈……然而这些风景不刻意追求看见它们,但同样可用心灵去体会。在我眼中这样的风景给予我们的是精神上的鼓舞,
什么是风景?站起来比倒下去多一次就是风景,也许你已经跌到了100次,但不要气馁,你要征服失败,就第101次站起来吧!我想当你再次挺直腰板面向困难时,就是一场绚丽的风景。安培告诉我们,专心研究,思考问题就是风景,也许他当初混然不知自己怎么能把马车背当成黑板进行演算,也可能忘记了自己为何专注到边跟马车跑边算数的程度,但我相信他成功将题算出的那一刹那,将粉笔像彩虹一样扔出的那一秒,是他人生最得意而自豪的时刻。著名画家米勒告诉我们敢于拼搏,坚持梦想就是风景。他虽幼时家中贫困,条件恶劣,但他从不轻言放弃,忍受艰苦,却画出了许多著作,我想他成功的那一刻是法国艺术界最闪耀的风景……在我眼中这些“风景”给予我们的是成功的方法。
什么是风景?杜甫说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讽刺,岳飞说是“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的凄凉;李商隐说是”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无奈……然而这些“风景”都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是作者们忧国忧民的情怀体现,在我眼中这样的风景给与我们的是无限的感慨……
在我眼中的风景是千姿百态,别具一格的,不同的角度有着不同的韵味,要学会发现并读懂它们,因为存在风景的地方未必需要真心的寻找与品鉴,但,值得人真心寻找与品鉴的地方一定有风景。
我的高一作文 篇42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他自己喜爱的职业,有人喜爱当一名空姐,有人喜欢当一名护士,而我喜爱的职业是做一名人民教师。
小时候,我的老师问我以后的职业会是什么时,我低下头羞涩的说:“我想当一名像老师您一样受同学们喜爱的老师。”后来,我渐渐长大,我越来越确定我以后的职业是当一名老师。特别是在高一历史公开课上,我的历史老师问我,我未来想做什么。我用铿锵有力和坚定不移的声音说:“我想当一名老师,和老师您成为同门。”我的历史老师当时笑了,并用她那温柔又肯定的语,鼓励了我,并让我好好努力,为自己的理想插上翅膀。
如今,我仍然在为我未来的职业而努力着。我每天都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盼望着有一天能够站在三尺讲台上实现我小时候就有的愿望。
我想当老师这个职业,有很多原因。一开始,我或许是喜欢老师这个职业所带来的福利。比如,有寒暑假,周末,工资高等等。但现在的我更喜爱这个职业所带来的价值。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书育人是一名老师的天职。我喜欢孩子们那渴望知识的眼睛;我喜欢在知识的海洋里和孩子们一起遨游,从而不知疲倦,乐在其中;我喜欢生活在永远有正值青春的少年中,这样我能告诉我自己:哪怕有一天的的外貌不再年轻,但我的心一定是年轻的,因为我的生活里围满了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我喜欢老师这一个职业,我不求名满天下,愿求桃李满园。或许有一天你会在教室里看到我,那时的我,一定是站在三尺讲台,正用我平生学来的知识,带着祖国的花朵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高一作文 篇43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但也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记得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了。
几岁的年纪,每天充满着希望,一天的过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点到来,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么重要,可以先放一放,过一会有精力了再做,永远不晚。
那时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还嘎吱嘎吱响的,每当冬天来了,只要一下课,我们都蜂拥而至地来到学校的二楼天台上,因为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学校设计了二楼的像天桥一样的天台,当飘了一夜的`雪,空气中散发着冬天的气味的这个时候,最难以压制孩子们爱玩的天性,窗外已经是堆满了皑皑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们哈着热气的嘴角都落下了调皮的雪花宝宝的身影,怎么能没有雪球呢?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小朋友们一点都不怕冷!带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团雪,捏紧,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错了,也没关系,说不定你还可能会多一个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时候的想法总是单纯又美好的,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喜欢谁就和谁玩,不太喜欢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别担心,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每个人会有好朋友,现在想想那时候,没有勾心斗角的时候也没有心怀叵测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单纯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课余时间也是很长但很充实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发生,或许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预想的那么好,但我们也会很开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见了五六岁小朋友写的小诗,读着这些诗,都会发现字里行间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灯》“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回到地面》“要是笑过了头你就会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伤心事”小时候的感觉,总是感觉那么美好,单纯,简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成长,懂事,变得圆滑。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错的。可是也会偶尔怀恋从前,因为年少的时光总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们到了耄耋之年也会怀念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我们现在还很年轻,我们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希望我以后怀恋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记住的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44
朦胧中看到你身着一袭白袍,醉捧半壶美酒,像酒中仙一样飘然而来。
在我的生命刚刚开始时,朦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虽然对于你的诗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断的咀嚼和欣赏中,也渐渐懂得了一些。“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句诗词脍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在儿时,我欣赏你的非凡才华!
你放荡不羁,一个酒壶竟成了你毕生的挚爱。你引吭高歌,仿佛天生天养。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脱靴研墨,视名利如粪土。你举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称臣是酒中仙。”举杯,饮尽风月;举杯,引吭高歌;举杯,放荡不羁。那时,我欣赏你你将自由进行到底的勇气!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乐观。你笑看风云,似乎一切离你远去,只剩下一个空灵的.世界任你游荡。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无人问询的孤独;你醉饮美酒,豪挥笔墨,写尽满腔热血。一张薄薄的宣纸写不了你满腔的豪情,一支秀长的毛笔话不尽你一生的壮志。后来,我欣赏你无以言语的豪迈!
当思绪静静回放,情节慢慢梳理时。偶然发现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满身才华但无处施展而悲愤;你愤恨世道炎凉,感到仕途艰难;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对未来充满希望,你也因此对自己满身才华的施展而满怀信心……“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身为游子的你心中满怀惆怅;你对着高堂明镜,心中延绵不断的伤感竟让青丝变为白发;你厌恶官场险恶,愤恨之中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现在,我欣赏你不畏权贵的清高。
原以为你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但现在看来却遍布坎坷。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懵懂没有参悟透你如此复杂的内心吧!原来,你的一生也会被风中翻飞的秋叶遮挡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来,这才是你坎坷遍布而又诗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勇气,欣赏你的豪迈,欣赏你的如此种种。最重要的,是欣赏你的乐观豁达和绚丽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45
20xx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去玩,玩得很开心。妈妈的心情很好,就让我买一个冰淇淋吃。
妈妈让我在华榕超市买冰淇淋,她去办点事。我在华榕超市挑了一个,看看妈妈没来,又挑了一个;还没来,再挑一个;挑呀挑呀,我都挑了五六个了。
我的妈妈办完事情了,让我把冰淇淋拿来付钱。我又挑了很久,有两个非常想要。可是妈妈只能让我拿一个,我依依不舍地把其中的一个放回冰箱。
我比了比,啊!冰箱的更大些,我把冰箱的拿出来,把手上的放回去。我又比了比,看看手上的,看看冰箱的,嗯!还是刚才的那个大一些,我又把刚才的那个拿出来。
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我一直挑,一直对比。妈妈等不急了,问:“怎么拿个冰淇淋要拿这么久呀?”意思让我快快拿去付钱。
我两个都想要,就拿了两个。妈妈有点生气了,说:“不是叫你拿一个的吗?怎么拿两个?买两个又吃掉,家里又没有冰箱,不要买这么多!”我说:“一点也不多嘛!不会吃不掉的,我要买两个!”妈妈生气了:“不行!只能拿一个!”我说:“我就要嘛!”我哭了起来。妈妈更生气了,说:“回家!不要吃!”我在华榕超市门口又哭又闹的。妈妈生气极了,把我硬拉回家。一回到家,就把我关在房间里,打了我一顿,一个冰淇淋也没吃着。
这件事人给我的启发是:人要知足,要不然什么也得不到。
我的高一作文 篇46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47
腊月,是我伙伴们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刻,也是村子里最热闹的时候。人们嘈杂的声音有时像大合唱,也有时像一锅煮沸的豆浆,从早到晚都洋溢着满村满巷。
腊月的天气时常陰得发绿。难得遇到好几天好太陽,奶奶便开始辞旧迎新了。每到那时,我的心情就好得异常,整天笑哈哈的,就像个小丑。只见奶奶利索地将桌子椅子等家具搬出来,不停地擦洗。我也加入了进去,总是把肥皂泡泡弄得满天飞。
腊月是商家最忙碌的日子。店铺门前,几个小孩早已拿着鞭炮玩了,或是“砰”的一声,把我吓了一跳,或是“嗖--砰--”两声让人紧张得直捂耳朵。我总跃跃欲试,想亲自玩玩这让人惊心动魄的小红炮!
瞧,柜台前人山人海!一批批年货堆满了店铺,有的横卧,有的竖排。原来就不太大的店铺就显得更挤了。老板整天笑呵呵的,脸红红的,真像喝了酒一样。店里的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脸上总是挂着笑。
每当厚厚的积雪覆盖了我家的屋顶,覆盖了一棵棵高大的树,覆盖了光滑如镜的青石板,我就会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在雪中嬉戏。当我发现几根冰柱,就一定会毫不考虑地折下来,放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吮着,吮一吮又马上吐了。再站起来跑一跑,大口大口地哈着热气暖暖手。虽说比较冷,但心里还 是暖暖的。等全身又渐渐热了,心情就更是好了,又在结了冰的河边滑着。似乎世界上就只有我们几个人。玩够了,便一路跑着跳着回家。屋子里有人讲几个笑话,逗得家里人哄堂大笑,屋子里洋溢着各种香气与阵阵欢笑。
爷爷总是要在门上、窗户上,平平整整地贴着大红的春联。每当这时,我总会冲上去帮忙。趁爷爷贴着时,把另一张大红纸的背面匀匀地涂上浆糊,庄重地等待爷爷来取。爷爷总会摸一摸胡子,然后夸我“乖巧”。
就这样,腊月的最后一天,在这一阵阵喜气洋洋的鞭炮声中,走进了一年中的辉煌与极致——我忘不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48
从第一次学习李白的诗时,我便隐约感到诗的大气磅礴;从第一次老师讲解时,我觉得李白的诗很有文采;从第一次听到大人们谈论时,我心中便树立了李白高大的形象。于是,李白便成为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诗人。
直至现在,我长大了许多,不同于从前盲目的崇拜,而是有了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观点,敢于了解李白,评论李白了。
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他具有超乎寻常的艺术天赋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杜甫曾给予极高的评价: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是我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韩愈评价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且欣赏其《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眼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首诗用比喻和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夸大的描绘庐山瀑布雄伟壮观的景色。
我喜欢的不仅是他的诗,还有他的性格,也给我带来了很大影响。
李白以他的飘逸豪迈在我内心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有流放时途中突然遇赦: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大快与激昂。参观庐山瀑布他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感叹与赞美。面对权贵的排斥,他心中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面对好友分离时他心中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叹,还有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的美好愿望。
在以前,李白在我心中只一个模糊的光影,在现在李白在我心中是一个高大的背影,在未来他将会成为我永远的挚友,我一定会用一生去品读他。
我的高一作文 篇49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我的高一作文 篇50
我的爷爷离开我们已经半年多了。当新年的爆竹声响起的时候,当大家围坐在年夜饭的饭桌前的时候,我们是多么想念爷爷啊!窗台上的水仙花开了,那是爷爷最喜欢的花。每个农历新年,爷爷都会早早就买好了水仙花,把它种在好看的小水盘中,看它们发芽,长大,开花……
今年,妈妈也买回了水仙花,虽然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可它依然盛开着,房间里常飘动那淡淡的花香,而爷爷已经再也闻不到了!
当医生告诉爸爸,爷爷得的'是胰腺癌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惊呆了,他们不敢告诉爷爷奶奶。那段时间,他们回家前总是先在外面哭过之后才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爷爷和奶奶,装做没事的样子。爸爸和妈妈都特别孝敬爷爷和奶奶,天冷了,总是买新的羽绒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说,爸爸、妈妈给她和爷爷买的衣服一辈子都穿不完。爷爷住医院,爸爸妈妈跟医生说,要用最好的药。邻床的那位爷爷,因为家里没钱给他安那种方便打吊针的针头,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肿了。而爷爷不必受这样的罪,因为爷爷用的是最先进的针头,埋在皮下,可以尽量免除皮肉之苦。爷爷常常跟病友说,儿子和媳妇真孝顺。为了怕爷爷在医院太闷,爸爸去买了小电视机,让爷爷可以常常看电视。爷爷难受时,爸爸会让爷爷靠在他身上,帮爷爷轻轻地拍背。爸爸妈妈还去了好几次杭州的灵隐寺,为爷爷祈福……
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也在心里为爷爷祈祷。虽然最后病魔还是夺去了爷爷的生命,可爷爷临终时是安详的。不知是不是上天听到了我们的祈祷,爷爷比医生所说的只有三个月时间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样痛苦。
爸爸说,爷爷从小就是个孤儿,在伯伯家长大,十一岁只身去上海前,爷爷是个江苏海门乡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举目无亲,爷爷寄人篱下当了学徒工,从早到晚地干活,夜里只能睡在别人的床底下。可是,爷爷认真干活,不怕苦不怕累,还用一点点休息时间自己看报,学习。后来竞去读了中学,高中毕业进而考上了大学,最后成为上海轻工设计院的工程师。
工作上爷爷任劳任怨,在家里,爷爷是好丈夫、好父亲、好爷爷。邻居也常常夸爷爷,当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门,爷爷总是帮他们买菜、做家务。
爷爷那一代人的经历是我们这代人无法想象的。可是,爷爷的奋斗精神,爷爷对工作的认真,爷爷的刻苦学习,爷爷对家人、对朋友、对邻居的关爱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爷爷在时,我和爸爸、妈妈一样爱爷爷,孝敬爷爷。爷爷走了之后,我会好好孝敬奶奶,也会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为先,我知道,爷爷最后能安详而去,也是因为我们大家对爷爷的爱给了爷爷很大的勇气和安慰。而现在,我看到爸爸、妈妈那样孝顺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后应该如何孝敬他们了。
我也知道,对于已经离开我们的爷爷来说,我对爸妈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对爷爷的孝敬。
爷爷去世后,我转学到了新学校。虽然我在澳门出生,但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个城市真正扎根,在这里学习和生活。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对我很好,我很快习惯了这里的校园生活。我知道,看到我这么快就融入了澳门的生活,爷爷一定会在天国对着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们都会在案上摆上爷爷喜爱的水仙花。爷爷永远是我最敬爱的人,我把对爷爷的爱和想念写下来,希望爷爷能知道,我会努力的!孙女会以学业上的进步来告慰爷爷在天之灵,一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考上爷爷希望我读的那所大学。爷爷,您安息吧!
我的高一作文 篇51
每个人的脑海里都有许许多多令人难忘的事,但是在我心里有一件印象最深的事。是什么呢?请往下看!
前几天,我在公交车站牌等公交车,刚进公交车,发现车子里挤满了人,我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发现一个老奶奶正扶着扶手大口大口地喘气,她的头发白白的,短短的:眼睛旁边长满了皱纹,但看上去特别的和蔼,背有点驼,瘦瘦的,手里拿着一根拐杖。我在心里默默地想:有谁可以给这个老奶奶让个座呢?
我把头转了转,突然,我看到一位阿姨和我一样在做这个动作,她把怀中的小孩放下又用手扶住旁边的扶手,眼神里闪过一丝温努阿暖,然后,很灵活地站了起来,看样子是想给老奶奶让座位。阿姨小心翼翼地把老奶奶扶过去,用手指着空位子说:“阿姨,您看那个位子是空的,您坐到那好不好?”老奶奶看了看。摇了摇头,又向阿姨说:“给那个的小朋友坐吧,我下一站就要下车了,不要让他累着咯!”阿姨看了看小朋友,小朋友也把目光投向老奶奶,看着她说:“老奶奶,还是您坐吧!我没事。”老奶奶愣了一会儿,用打量的目光看着那位阿姨和那个小朋友,嘴角溢出一丝微笑。转眼间下一站到了,老奶奶跌跌撞撞地下车时,我听到老奶奶说这样一句话:“这种人已经很少了,我能遇上,真好!”
对啊,这件事深深的打动了我,特别是老奶奶说的那句话。我突然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想帮助别人,就不要犹豫不决,而要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别人,这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我的高一作文 篇52
窗外的雨濛濛,透着薄薄的雾气,很静。几只小燕子站在栏杆叽叽地闹上两句,雨水在地上的瓷砖块上跳跃,嘀嗒嘀嗒……
我认识她便是自小的事,她慈祥可亲,脸上布满了皱纹,一头饮银发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的,泛着银光。一双澄澈的双眼是她最大的特征,总能传达给别人安慰与鼓励。
她是土生土长的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勤劳的她总把她那个凄清寂寞的家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她总说:“唉呀,人老了,就别麻烦大家了,我自个儿好着呢,天天出去跟大家伙不知道多开心了。”说完我总能“偶然”看到她对着一张老照片抚摸着,无声的泪水落下来了,老人孤独凄清的家静得只有泪水嘀嗒的声。
她是张奶奶,那个曾经对我很好很好的长辈,她在我小时候的童年生活中就是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捉鱼、挖泥鳅一堆幼稚的事都有我和奶奶的声音回荡在田野上。那时秋风吹起,稻谷的海洋里我们静静地躺下,聊聊未来和幼稚的话题。夜晚吃完饭就拔腿奔到张奶奶家去捉萤火虫,张奶奶手提着小灯,微弱的亮光照在我们脸上,她用她的大手拉住我的小手,手心尽是冷凉,“奶奶,你是不是冷了?我回去拿件衣服给你。”说完就跑了回家,留下张奶奶一个人楞在原地。回到那里时,只看到一个身影坐在大石块上,那背影看起来那么瘦小和孤独,仿佛一叶扁舟遨游于人海,无依无靠,而她的人生也可以说是无依无靠的。
虽不理解她总是说自己开心却偷偷地落泪,但是我也只想给她家的温暖。“奶奶,我给您拿衣服来了。”我走上前道。她笑了笑,摸摸我的头,说:“囡囡,奶奶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说着一边把手上的一块小玉石用绳子系在我手上。那晚,夏虫轻轻吟唱,满天莹光,脚边一片青草,夜色很美,童年时幼小的我不明白奶奶的眼睛为什么黯然而无彩,却闪闪泪花说着一些教导我的话。那夜之后,我再次来到她家门前,屋子变得空落,只留一些家具,却不见了她忙碌在劳动的身影,后来很久才知道,奶奶她去世了,离了人世,也离了我。
唯一留下的只有那块小玉石和她和我曾经待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望窗外的细雨想起了她无声而孤独落寞的泪水,奶奶,是您在想我吗?
回到故乡,坐在她以往乘凉的大树下,我仿佛看到她的笑容,耳边似乎回响着我们溪边捉鱼,夏日里漫步的嬉笑声,如今没了,只残存着她在我生命里的回忆与笑声,奶奶,我也想你了,关于您,我不想只存于回忆中,我们还去捉萤火虫吧,好吗?我不想只收获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53
磕磕绊绊地走过了十八个春秋,站在人生的转折点上,我以更骄傲的姿态,演绎出更华丽激情的新人生。
两个月前,我还在高考的考场上奋笔疾书,两个月后,我怀着紧张、期待的心情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踏上了人生的新起点。
三年了,整整奋斗了三年。三年后的今天,又是一个如火的季节,伴随着我的热情,和我一起踏进了曾经只在梦中见过的美丽大学。
漫步在既陌生又感到熟悉的校园里,回想着不久前父母送自己来报到时的历历情景,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儿时那样,放学后跑出幼儿园的大门,举着脏兮兮的小手笑眯眯的扑进爸爸的怀中,嘟着小嘴,扬着小脸要爸爸亲了;也不能像个小希特勒一样,在家里东跑西跑,这翻那翻,把家里弄得像是二战后的战场一样了;妈妈也不会再扬言要把调皮的我送给老妖婆了。
十八岁的我,是个小大人了。面对岁月的侵蚀,烦恼越来越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原来越现实。面对角色的转变,我总是有些措手不及,不知道也无法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常常在想,在残酷的现实与激烈的竞争中,是选择蜗居,成为蚁族之一员,还是选择直面风浪,挑战人生呢?
大部分的人当然是选择后者。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艰难的尝试,是一场日益更新的战争。面对未知的将来,我们应该是挺直脊梁、挺起胸膛,坚强而勇敢的挑战一切阻碍,挑战未知的人生。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曾说过:“成功更容易光顾磨难和艰辛,正如只有经过泥泞的道路才会留下脚印。”生命永远需要可以攀爬的山峰,爬得越高,看得越多也看得越远。我始终铭记这着一句话:人生的意义不在于走得更快,而在于走的更远。
而走进新的校园,踏上新的起点,所有的一切都将从头开始。未来的岁月必定将经历艰辛,也会走得磕磕绊绊,但我相信。只要不失去自信与乐观,生活永远是华丽激情、阳光灿烂的。这一切在最后都会变成甜蜜的人生经历。
广西玉林市第一中学高一:黄莉媚
我的高一作文 篇54
我和青春有个约会,明天就要见面了,我该怎样打扮我自己呢?
黄
凝视着书架上一本本我用过的教材,总在不经意间发现语文课本比其他教科书略泛黄一些,大约是经常翻阅的缘故吧!
初三以来,学习压力明显加大,我只能在周日的下午,抽空捧上一本课外读物,不论厚薄,躲在阳台一隅,安静而贪婪地阅读着,让思绪飘向文字间描述的各个地方。
我曾为堂吉诃德的种种怪诞之举捧腹大笑,也曾为斯克鲁奇次次吝啬行为深恶痛绝;曾为约娜那不幸的婚姻扼腕叹息,也曾为杜洛华投机成功愤愤不平……
轻轻翻开那一页页泛黄的书页,字里行间的课堂笔记将我记忆的闸门打开,老师咬文嚼字、品析文本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那么轻切、那么熟悉!我下定决心,要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
绿
我在房间里踱步,这间我的小屋,每次遇到难题我就起身,从门踱到窗户,七步;从窗户踱到门,七步,几个反复后,常常会有顿悟的现象。今天,刚踱两步,角落里一团翠绿吸引了我。哦,它是一株豆苗,那翠绿的颜色分明在诉说这一个生命的传奇。
初二下学期,我参加生物实验大赛,课题是研究植物的`向光性。那天,我兴冲冲地跑回家,选择碗豆种子为实验对象,由于精挑细选的绿豆全是饱满的,光是泡种就花去五天五夜,发出的胚芽不过两三毫米。我焦急而又细心地将它们移栽到小花盆中。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花盆中松软的泥土里竟看不出一丝生命迹象。我整天忧心忡忡,担心豆芽夭折。只盼到交实验报告的前一天晚上,豆芽的嫩茎才长到三公分,两片小叶还不足半个指甲盖大呢!那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晨曦微露,我悄悄起床,来到阳台,蹲下身子,呀!我的豆苗长高啦!叶片已经接近硬币大小了!多么不可思议的生长速度啊!这是一株植物的生命,这是我内心的希望,这是我细心呵护的安慰,这也是我观察实验的乐趣!
眼前的这抹翠绿,比那年的鲜亮许多,哦,这生机勃勃的绿色,我怎能不心动?我要系上一条翠绿的丝巾。
蓝
起风了,窗帘在眼前轻轻地掀起又缓缓地落下。我信步踏出房间,来到阳台。晚风悠悠,夜凉如水,仰望天空,几点星星调皮地眨眼,只有深蓝的天幕与我长久对视。
我曾一遍又一遍地问蓝天,亦是扪心自问,究竟我“胡为乎遑遑欲何之”?我想去一方自由之土——在那里,没有题海的波浪,没有汽车的嚣叫,没有大人的唠叨......我坚信蓝天深处是会有这么一片神秘园的。
每当我这么问时,蓝天总会闭上眼睛,让我自己思索。
现在我想好了,我要穿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
万事大吉,我也该睡觉了。躺在床上,“冬睡沉沉拥暖衾”,梦想着明天的约会,嘴边划过一抹幸福的微笑......
我的高一作文 篇55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56
夕阳把爱轻轻的撒落在人间,道路两旁的翠柳在微风中又将爱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帮匆匆行走的学生身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五六为伴,两条黑色的线从耳朵中流出,嘴里还不停地哼唱着歌儿,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气蓬勃的样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子,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仿佛厌倦,一路无语,朝那个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辆拉泔水的脚蹬三轮车从他们旁边驶过,立刻引起了轰动,一反刚才的状态,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闪,或破口大骂,人群中立刻沸腾起来,而那个男孩依旧默默走着,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反应。
拉泔水的是一个老人,黑色的脸上满是皱纹而又缀满汗珠,似乎感觉到自己不受欢迎,便吃力地猛蹬几脚,想快点越过这小坡,离开这群人。是因为老人倔强用尽了力气,还是上天要开玩笑,车子突然停止了前进,而立刻后退,像开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窜去,说时迟,那时快,那个小子一个健步冲上去,牢牢地抓住车子,立刻又溅起浪高的泔水,洒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车子渐渐地停了下来。
道路两旁的人群全凝结了,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看着那个男孩又渐渐帮老人将车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顶,老人轻轻地微笑,“谢谢,小同学。”满脸的皱纹都舒展了许多。
“没关系,爷爷。”轻轻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与泔水,笑着回答。
夕阳的余辉下,仿佛两个金色的雕塑,伫立在坡顶,阐述着这个城市又一处独特的风景。马路上的车子依旧来来往往,而行走的人群变得沉稳起来,没有了两条黑色的线,没有了互相之间的打打闹闹,也没有人再去捂口鼻,纷纷朝那两个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内心的平平淡淡,脱去了掩饰的外衣,抛开了永无止境的豪华追求,只留给自己一颗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诚奉献出来,快快乐乐。
平凡,但我真心,把爱传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57
我和青春有个约会,明天就要见面了,我该怎样打扮我自己呢?
黄
凝视着书架上一本本我用过的教材,总在不经意间发现语文课本比其他教科书略泛黄一些,大约是经常翻阅的缘故吧!
初三以来,学习压力明显加大,我只能在周日的下午,抽空捧上一本课外读物,不论厚薄,躲在阳台一隅,安静而贪婪地阅读着,让思绪飘向文字间描述的各个地方。
我曾为堂吉诃德的种种怪诞之举捧腹大笑,也曾为斯克鲁奇次次吝啬行为深恶痛绝;曾为约娜那不幸的婚姻扼腕叹息,也曾为杜洛华投机成功愤愤不平……
轻轻翻开那一页页泛黄的书页,字里行间的课堂笔记将我记忆的闸门打开,老师咬文嚼字、品析文本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那么轻切、那么熟悉!我下定决心,要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
绿
我在房间里踱步,这间我的小屋,每次遇到难题我就起身,从门踱到窗户,七步;从窗户踱到门,七步,几个反复后,常常会有顿悟的现象。今天,刚踱两步,角落里一团翠绿吸引了我。哦,它是一株豆苗,那翠绿的颜色分明在诉说这一个生命的传奇。
初二下学期,我参加生物实验大赛,课题是研究植物的向光性。那天,我兴冲冲地跑回家,选择碗豆种子为实验对象,由于精挑细选的绿豆全是饱满的,光是泡种就花去五天五夜,发出的胚芽不过两三毫米。我焦急而又细心地将它们移栽到小花盆中。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花盆中松软的泥土里竟看不出一丝生命迹象。我整天忧心忡忡,担心豆芽夭折。只盼到交实验报告的前一天晚上,豆芽的嫩茎才长到三公分,两片小叶还不足半个指甲盖大呢!那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晨曦微露,我悄悄起床,来到阳台,蹲下身子,呀!我的豆苗长高啦!叶片已经接近硬币大小了!多么不可思议的生长速度啊!这是一株植物的生命,这是我内心的希望,这是我细心呵护的安慰,这也是我观察实验的乐趣!
眼前的这抹翠绿,比那年的鲜亮许多,哦,这生机勃勃的绿色,我怎能不心动?我要系上一条翠绿的丝巾。
蓝
起风了,窗帘在眼前轻轻地掀起又缓缓地落下。我信步踏出房间,来到阳台。晚风悠悠,夜凉如水,仰望天空,几点星星调皮地眨眼,只有深蓝的天幕与我长久对视。
我曾一遍又一遍地问蓝天,亦是扪心自问,究竟我“胡为乎遑遑欲何之”?我想去一方自由之土——在那里,没有题海的波浪,没有汽车的嚣叫,没有大人的唠叨......我坚信蓝天深处是会有这么一片神秘园的。
每当我这么问时,蓝天总会闭上眼睛,让我自己思索。
现在我想好了,我要穿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
万事大吉,我也该睡觉了。躺在床上,“冬睡沉沉拥暖衾”,梦想着明天的约会,嘴边划过一抹幸福的微笑......
我的高一作文 篇58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59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60
我究竟是什么样子?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胆小,我懦弱,我幼稚,我害怕孤独,害怕黑暗……对,没错,这就是我。可这是真的我吗?好像是,但又好像不是。记忆中的自己也不全是唯唯诺诺,战战兢兢的样子。记忆中我也有,不属于自己的样子。学习韩文的时候,中韩关系还不像现在这样,大概也就是14岁吧。那时候学习韩文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喜欢,因为想要了解韩国的风土人情,因为想要看到和韩剧不一样的韩国。多少人嘲笑我那一点点不堪一击的坚持,甚至都帮我预估了放弃的时间。可我却坚持下来了,除了没考韩语证,其他几乎都做了。本来打算今年暑假去考证的,现在也不知道还行不行。
14岁,也就是学习韩文的那一年,我为了上学离开了父母去住校。其实,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出去过,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我什么都没说,看着他们帮我收拾东西。他们说不担心也是假的,只不过为了让我独立,就只好这样。看着他们渐渐远去,心里挺不是滋味,不过想想未来终究要自己一个人面对,不能一直依赖他们,也就有点释怀了。在公寓里住了三年,我有了帮我处理一切的新宇哥哥,有了和我一起捣乱的小小闺蜜,还有需要我帮忙的学弟学妹。在公寓三年,我回到家只告诉父母开心的事,从来不说烦心的事,直到现在也是这样。到现在,父母也不知道我打过架,化过妆,旷过课。 17岁,参加中考。没有什么轰轰烈烈,也没有什么东张西望,只有冷静淡定的内心。对自己能考上高中的把握并不大,但我不想放弃。也幸好我没有放弃,不然就不会有现在的高中生小白了。
没错,这些也是我,和平时不一样的我。少了幼稚,少了懦弱,少了胆小。我不会说哪些不是我,也不会说哪些就是我。我可是有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想要完完全全的定义我,还需要下一点功夫哟!
我的高一作文 篇61
朦胧中看到你身着一袭白袍,醉捧半壶美酒,像酒中仙一样飘然而来。
在我的生命刚刚开始时,朦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虽然对于你的诗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断的咀嚼和欣赏中,也渐渐懂得了一些。“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句诗词脍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在儿时,我欣赏你的非凡才华!
你放荡不羁,一个酒壶竟成了你毕生的挚爱。你引吭高歌,仿佛天生天养。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脱靴研墨,视名利如粪土。你举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称臣是酒中仙。”举杯,饮尽风月;举杯,引吭高歌;举杯,放荡不羁。那时,我欣赏你你将自由进行到底的勇气!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乐观。你笑看风云,似乎一切离你远去,只剩下一个空灵的世界任你游荡。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无人问询的孤独;你醉饮美酒,豪挥笔墨,写尽满腔热血。一张薄薄的宣纸写不了你满腔的豪情,一支秀长的毛笔话不尽你一生的壮志。后来,我欣赏你无以言语的豪迈!
当思绪静静回放,情节慢慢梳理时。偶然发现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满身才华但无处施展而悲愤;你愤恨世道炎凉,感到仕途艰难;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对未来充满希望,你也因此对自己满身才华的施展而满怀信心……“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身为游子的你心中满怀惆怅;你对着高堂明镜,心中延绵不断的伤感竟让青丝变为白发;你厌恶官场险恶,愤恨之中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现在,我欣赏你不畏权贵的清高。
原以为你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但现在看来却遍布坎坷。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懵懂没有参悟透你如此复杂的内心吧!原来,你的一生也会被风中翻飞的秋叶遮挡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来,这才是你坎坷遍布而又诗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勇气,欣赏你的豪迈,欣赏你的如此种种。最重要的,是欣赏你的乐观豁达和绚丽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62
在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无穷的悲哀,也许当时记忆比较模糊,但我还记得很清楚。
我出生也许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妈妈和爸爸说:“哈哈!这下好了,你肯定生一个儿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如果你生了一个儿子,我啊……就……就给你买一条黄金项链!怎么样啊?哈哈哈!”“老公,别说了,我也希望生的是儿子啊!儿子多好啊!哈哈!”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妈妈生了个女孩,爸爸从此对妈妈不理不睬,而妈妈也没有得到她本来能得到的黄金项链,可妈妈依然疼爱我。这也让我感到这是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想到,爷爷走了,奶奶也走了,外婆走了,外公也走了。只剩下爸爸妈妈了。
也许,我真应该用未来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男孩,这样,妈妈就能得到她应得的黄金项链,而我的亲人也不会离开我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在某一天,我得到了意外的消息,妈妈要把我送到别人家去,让别人带养我。我惊呆了,我真没有妈妈会这么说,我想我的出生永远是个错误。可是有一天,我真的回到了从前,这件事还得从昨天我去看书的时候说起
我昨天伤心的离家出走,可又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只好躲到书店了去看书,我靠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等我一睁眼后,眼前的景象真令我大吃一惊。旁边的机器人向我打着招呼,而我的头上有一大群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揉了揉眼睛,猜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可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机器人把我拎了起来,我大喊着:“救命啊!救命啊!你要带我到哪去啊?救命啊!”这时,机器人把我放到了地上,我一看,好壮观的实验室啊!一个老爷爷向我走来,对我说:“你是不是燕燕啊?”我急忙说道:“对不起,我没有名字。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哦!这样啊!那以后就叫你燕燕吧!”“啊?那……那好吧!”于是,我就有了燕燕这个名字。“燕燕啊!”老爷爷说,“怎么了?”我回答道。“既然你第一次来,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吧!”“真的吗?那我要……”我左思右想,到底许什么愿望吗?啊!我不是一直希望能当一个男孩吗?好!就许这个愿望!
我决定了!“我就许变成男孩这个愿望!”“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你未来是什么样子吗?不想知道你的家人为什么抛弃你吗?”“不要!我只要变成男生,然后再回到我出生的时候,让妈妈得到她用得的黄金项链,让家人不要离开。求求你,完成这个愿望吧!拜托啦!”“好的,请闭上眼睛吧!”我急忙闭上眼睛,当我睁开时,发现我是一个像卵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出生了,当然是一个小男孩。爸爸妈妈都高兴极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没有走。
我们全家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的高一作文 篇63
提起故乡的路,一时间笔下竞融进了这么多的情!
总喜欢我一个人,在每个季节时黄昏,爬上家乡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去品味乡路的清纯,去感受乡路的神韵……
最喜欢乡路的那种原始,那种纯天然。每当开春之际,曾沉浸在美梦中的事物,都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开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绿,百花的艳,农民的忙!这一切无不生机勃勃。唯独乡路却还沉睡在土地妈妈的怀抱中,睡得那么沉,尽管我很想问问乡路:到春天了,为什么还睡得这么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于是问风,风回答说乡路不担心无人去梳理她的容颜。风会吹走它脸上的落叶尘埃,让它的睡姿有一种净的舒适。小草又对我说,乡路不会担心有大卡,从它身上压过去,而惊醒它的美梦,即使每个早晨都会有人们的脚步声,小鸟的啼叫声,那也是静静的,清清的成了乡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刹那间感到了静的恬然。哦!我的乡路,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弯弯,却没想到你竞躲过现代都市的繁华杂闹,避开了世间的功名利禄,勾心斗角。一个在这儿睡起了觉,真是好雅兴。
乡路放纵的一种长,无条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无法说清故乡到底有多少条路,它们有多长。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地下本来就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鲁迅先生早就领略了。路在生命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学中的永恒想象,那么乡路为何这么长,长的无边无际。我始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韵味,眼前浮现出的全是许多伸向远处的弯弯的小路……
我在无形中感到有一条“乡路”勾引了年轻人的心,使他们不再漫步于羊肠小路,通过这条路到外去打工,求学,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为故乡精神文化的象征。每当父亲凝视求学儿女离去的背影,每当农妇在路口期盼丈夫归来的瞬间……无不加长了乡路的长度,只是我感觉到这条乡路的宽度,它至今还是那么的狭窄……
此时我没有在故乡的小径中散步,却徘徊在这通往世界的“乡路”上……
哎!我故乡的路啊!
我的高一作文 篇64
人们潜意识中,打扫、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们班恰恰相反。各种班务大多都是由男生来完成的,并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开始忙活了,直到课间,人家课间十分钟都是结着伴儿的玩儿,而我们班的男生却是结着伴儿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节课下了都会看到男生们在讲台上劳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说,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镜子亮了。擦完黑板,还有一系列后续工作,列如整理讲台。把每一块抹布叠成豆腐块是他们的标准,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没有一丝灰尘是他们的终旨。正是他们的这种认真,细致的品质,才得以让每位老师进班上课都有一种说不上的愉悦感。
说实话,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自愧不如,身为一个女生,尽然做不到男生那样细致。但这不正体现出我班男生的优越吗?
高一:温垚祎
在如今这个天天都在不断变化的时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质,才得以在社会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质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在自己不断积累中获得的。正如我们班的男生,他们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赏的品质。
除此之外,风度,是我班男生从不缺少的。每次大课间我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当女生要玩儿时,无论什么时刻,男生都会主动的把器材让给女生。有时女生擦玻璃,男生也会帮忙洗抹布。还有好多举不胜举的例子。契诃夫的一句话说得好:对一切事情都喜欢做到准确、严格、正规,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灵所应有的品质。这不就是在说我班的男生吗?
一个人身上必须得拥有些优秀的品质,即使自身没有,也要去学习,并且最终拥有它。就像我们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独特的优秀品质,的确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我的高一作文 篇65
我,15岁。15岁的我,15年的梦想,15年的收获……漫长而短暂的15年,我学会了许多,但也失去了许多。我似乎失去了一件好重要好重要的东西。它的失去,使我陷入深深的懊恼。它是什么?它在哪里?我还不问道,何时能去寻找,寻我失去的世界。
沉思之春
我总认为春天是沉思的季节,反省的季节。 我带着70分的物理试卷兴冲冲地往家走。物理我一直不好,考试常常“落第”,谁料想这次竟破天荒考了70分。虽说有许多人超过我。但也有一些人在我后面,可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啦。这不,我放学后赶快向母亲报喜讯吗?
屋里静悄悄的。我这才想到,母亲不会这么早就下班的。 但上三年级的妹妹怎么还没回来,不是该放学了吗?我轻轻打开了房门,意外地发现她巳经睡着了,脸上还有驻着亮晶晶的东跗、那是泪痕。我惊奇了,靠近了她。发现她肘压着一张满是泪痕的数学试卷:97分。我惝然了,手不由自主触摸到我那一张70分的试卷。望着妹妹那晶莹的泪珠。
“你不感到羞耻吗?你使是我吗? ”我反问自己,责备自己,“你便是小时好胜的我吗……”
我隐隐约约意识到我失去了一种东西,只是隐隐约约。
灼热之夏
我觉得这个夏天很热很热。
我骑着车于去买冰糕,掏钱吋一个5毛钱硬币调皮地滚进了污水沟。我没有去捡也不想捡。“大哥哥,你的钱! ”当我咬着冰糕就要走时,一个清跪的童音在我耳边响起。扭头一看,一个小男孩,胖乎乎的手上捏着那枚沾满污泥的硬币。 “讨厌。’,我一手将硬币打飞,燈起车子就走。回头看时,那个男孩咬着嘴唇仍站在那里,我突然觉得脸很烫,头上沁出汗珠,虽然我还在吃冰糕。
“你把它丟掉了。” 一个声音说,它是什么?我不知道。
苦闷之秋
我去看录相,但母亲并不知道。
我回家已经很晚,母亲一直在等我吃饭。“怎么今天晚上放学这么晚? ”母亲轻轻地问。“噢,不是,我到同学家里去了。”我想我的回答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但母亲没有起疑,只是温和地说,“快吃饭吧,饭快凉了。’母亲为什么没起疑,也许我在她的心目中还是小时候诚实的我。可母弗亲你想到没有,你的儿于在刚才竟骗了你呀!是以你的信任而骗了你的!母亲一一
那顿饭我吃得很苦很苦。为什么小学时我那样诚实,而现在却变得这样呢?噢唉,过去拥有它,而现在却没有了它……
我似乎知道它是什么啦!
忏悔之冬
冬天常下雪,冬天路很滑。 这可恶的雪使我将一位老太太撞例在地上,她呻呤着,没有起来,似乎伤到了哪里。我当时就愣了,脑子思想的是: 我得赔钱吗?我搀扶她起来吗? ”在朋友们怂恿下,我仓皇而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晚上我失眠了,邪恶与善良冲突得很厉害。但大错已铸, 因为我当时逃跑了。我想,如果我,很小,就不会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到小时候,这似乎又是那个“它”有关0。我梦见了上帝,他没有惩罚我,也没有让我下地狱,因为他回答:“你还不算太坏,因为你知适自己失落了很重要的东西!”
找到了什幺
我失落了什么?寻找着什么?我先落的是童心,寻找的也是童心。我将拭去童心的灰尘,将它的纯真,它的善良,它的诚实永远永远保存着、保存着。
我的高一作文 篇66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个装载着我满满的童年回忆的地方,外婆家的田野。
无论春夏秋冬,只要站在田野上放眼四望,远处树林里飘逸的风,近处土壤里吹走田园曲的小昆虫,头顶上流动的云,一种惬意舒适和回归自然的感觉涌上心头,五脏六腑就像被山泉水滋润过一般。
小时候,我最喜欢和哥哥一起到田野里玩。不知名的野花总能绽放出别样的风姿,吸引我的注意力,顽皮的哥哥拼命地追着蝴蝶与蜻蜓,捉到了一只就跑到我面前和我一起分享,蝴蝶翅膀上的金粉粘在手指上,甚至有时它挣扎得厉害了,会把翅膀弄断掉,有过这样的经历了,我和哥哥都会很小心地把抓到的蝴蝶和蜻蜓放飞。
一年四季中,春天来这里是最好了的。田野里最迷人的要算那艳丽的油菜花,那狭长的油菜田就好象大自然的腰带;零星的油菜田,一块块金黄,与小麦的绿色相间,交织成装饰田野的美丽图案;那整片的一望无际的油菜田,又像是绿色的地毯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黄绒。仿佛汇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空气里满是油滋滋的香味,风吹过的时候,满眼的灿烂摇曳起来,你站在金色当中,定然心情舒畅。
最忘不了的还是和家人拿着剪刀和菜篮子去田野里摘野菜,当时什么也不懂,只顾着在一旁玩,母亲还在教我怎样区别野菜,告诉我马兰是一窝一窝的,荠菜不能和灰灰菜搞混了,我也只是半吊子的去应答,并没有认真地对待。
新鲜摘下来的野菜我们一直是用它来包馄饨的,又鲜又香;马兰切碎了和豆腐干粒一块儿拌上麻油,那真是无比的美味。
那样的时光,总觉得岁月长长的,可以大把大把地慢慢浪费,总觉得天地之间是永恒不变的,没有阴雨,唯有油菜花一样金黄色的灿烂。
时隔大半年来到了外婆家,可是眼前的高楼使我误认为来错地方了,原来绿油油的田野已经消失了,和我记忆完全变了一个模样,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风在楼房的缝隙里穿过,空气里弥漫着灰的味道。
我的田野,油菜花,荠菜,马兰,我的蜻蜓蝴蝶,我的美好的记忆,美好的日子,就好像暮春时节凋落的花瓣一样不会再回来。
我的高一作文 篇67
当我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我便坠入了这黑暗的深渊里。
那时狂风呼啸,气浪灼人,沙石飞腾,岩浆横溢,霎时天昏地暗,山崩地裂,好像到了世界末日,我伴着风,爬过了一个又一个高高的山岭,穿过了一个又一个长长的石洞,来到了这儿;我离开对我百般呵护的父母和我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来到了这儿,我经过大风大浪颠沛流离来到了这儿――一个四下空寂,暗无天日的深渊,这儿四面均为悬崖,险岩峭立,怪石嶙峋,巨石涌动。
多少年过去了,我常思念我的故乡,那绿草如茵,百花齐开放,一阵晚风拂过,点点滴滴都是香气。可这幽暗的峡谷里,却依然如故:黑呦呦,光秃秃,阴森森,静悄悄,望着头顶那一片窄小而又湛蓝的天空,我陷入了沉思:我想我要振作起来,冲破峡谷的束缚,去拥抱眼外所有的美好事物。所以我开始努力汲取落下的滴滴雨水,坚持不懈的向外顶,终于我冲出了那层黝黑的土地,我虽自豪,却也还在不管不顾的向上伸,我想要触碰到那片天,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突然一颗巨石猝不及防地落在我的头顶,顿时,我的腰折了,望着眼前的这块巨石,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心灰意冷,铺天盖地的失望迎面袭来,这块巨石几乎把我所有的梦想都给毁灭;把我所有的努力都给否定;把我所有的坚持都化为乌有。
从那以后我便日渐消退,随遇而安了,直到那束阳光直射下来……
突然的,我感到眼前有一束光,我笑了笑,又转身埋头过去,阳光已经不知道背对过我多少次了,阳光赋予世间万物茁壮的生命,却从未怜惜过我这峡谷里的种子一次。
可这次不同,阳光似乎真的`听到了我的呼唤,头一次照射进谷底,直射我的心房,那阳光真的好暖,她像一股清泉流进我的身体,给我带来丝丝惬意与阵阵温暖。
我开始选择抛弃灰暗,坚持去追逐光明,我开始珍惜每一束来之不易的光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感到自己正在不断成长,变得越来越坚强。
直到那天,一个声音响起,好挺拔纯洁的白桦树啊,这一刻我知道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